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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1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未出席董事姓名未出席董事职务未出席董事的说明被委托人姓名
    孙洪水董事因公务范集湘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范集湘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丁永泉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黄华波

    公司负责人范集湘、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永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华波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180,714,710,218.60163,215,134,993.8610.7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29,864,906,614.5627,261,711,839.299.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3.11092.83989.55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075,410,685.80-179.3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1120-179.34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866,712,862.852,881,144,478.6514.8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9030.3001-17.9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8770.2897-20.2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9030.3001-17.9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9510.08减少2.86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869.73减少2.86个百分点

    注:上表中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同比下降,主要为公司2011年9月30日募集资金到位,普通股股数由66亿股增至96亿股,摊薄了2012年9月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水平。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62,218,149.48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63,22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80,516,033.66
    债务重组损益52,801.28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251,328.2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0,989,217.90
    所得税影响额-6,698,273.1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6,179,221.32
    合计100,234,820.28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82,375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18,187,603人民币普通股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80,247,721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80,089,203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72,999,796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8C-CT001沪59,381,304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嘉实稳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58,504,862人民币普通股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7,297,834人民币普通股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零组合54,172,957人民币普通股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0,351,65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39,629,651人民币普通股

    §3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期末金额年初金额变动幅度主要原因
    交易性金融资产5,860,142.3613,869,333.12-57.75%公司的外汇远期交易业务受人民币对美元和欧元的汇率波动影响,公允价值波动较大
    其他应收款7,437,201,946.924,635,767,084.0760.43%随公司业务量的增长,各项保证金及项目周转备用金增加
    存货40,611,174,886.7230,819,015,413.8031.77%公司施工业务已完工未结算及房地产业务开发成本增加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2,308,675,386.113,427,471,332.89-32.64%公司BT项目回购款在本期收回
    长期应收款4,905,816,510.042,481,265,553.7897.71%公司租赁业务产生的应收融资租赁款及BT业务产生的投资回购款增加
    长期股权投资2,469,428,413.571,656,484,888.5749.08%公司向联营企业华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追加投资、新增重庆渝广梁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BOT项目)投资
    应付票据1,011,749,335.47732,936,114.8738.04%公司随业务经营规模扩大,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银行承兑汇票开具量增加
    应付股利42,193,174.8020,313,604.90107.71%子公司本年分配以前年度股利尚未支付少数股东
    其他流动负债5,571,429,100.462,342,549,058.49137.84%新增发行短期融资券
    应付债券7,871,275,101.724,466,268,409.0176.24%新发行中水电债及中期票据
    专项应付款203,521,858.78115,931,800.4475.55%收到政府拆迁补偿款
    递延所得税负债61,753,960.02107,640,263.78-42.63%期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本期转回
    其他非流动负债138,729,959.20101,014,111.6137.34%预收高速公路服务区租赁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确认
    未分配利润9,035,316,004.256,518,971,525.6238.60%报告期实现净利润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变动幅度主要原因
    销售费用118,954,662.6888,028,466.3635.13%公司房地产业务加大了广告费等营销费用投入
    财务费用2,001,463,132.511,514,648,044.0432.14%公司投资的电源项目陆续投产,借款利息费用化支出增大,同时外部融资规模增加造成融资利息支出增加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0,070,414.76-1,402,558.92-618.00%公司的外汇远期交易业务受人民币对美元和欧元的汇率波动影响,公允价值波动较大
    少数股东损益193,122,229.66345,679,225.79-44.13%合并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效益持续增加,部分控股子公司经营效益减少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变动幅度主要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75,410,685.801,355,390,660.64-179.34%公司上年收到大量工程预付款,导致当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此外公司房地产业务多数项目处于投入期,流出大于流入。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962,178,523.7927,562,755,498.68-74.74%公司上年募集资金流入导致筹资活动流入大于本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目前,利比亚项目、缅甸密松项目、苏丹乌阿公路项目仍处于停工状态。公司将采取一切财产保全措施,努力降低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并根据事件的最新进展及时披露。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报告期内,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严格履行该承诺。

    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本公司股东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报告期内,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严格履行该承诺。

    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为避免与公司的同业竞争,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声明及承诺:1、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确认除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下属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房地产(贵阳)有限公司和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房地产(昆明)有限公司外,目前没有以任何形式从事或参与对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2、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承诺其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将不会在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或参与或以任何形式支持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外的第三方从事或参与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对于下属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房地产(贵阳)有限公司和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房地产(昆明)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承诺在其持有上述两家公司的股权期间,两家公司的基本业务均定位为在对现有项目进行规范的基础上运营和维持现有业务联系,且除现有项目外不再从事新的房地产项目开发业务,并根据法律、法规及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及要求开展有关业务。报告期内,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严格履行该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12年5月30日,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已于2012年7月10日执行完毕。具体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11年年末总股本96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8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人民币364,800,000元。详见2012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范集湘

    2012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2-055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北京证监局《关于对北京辖区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一、公司股东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公司股东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在承诺期限内,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承诺期满后,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作出承诺,自愿将其所持公司6,300万股股份在2012年10月18日限售期满后继续锁定12个月,至2013年10月18日。若在承诺锁定期间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使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所持公司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锁定股份数量也作相应调整。公司已就相关事项于2012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刊登了《中国水电关于有限售条件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二、公司控股股东关于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与公司的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声明及承诺:1、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确认除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下属房地产贵阳公司、房地产昆明公司外,目前没有以任何形式从事或参与对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2、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承诺其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将不会在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或参与或以任何形式支持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外的第三方从事或参与与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对于下属房地产贵阳公司、房地产昆明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承诺在其持有上述两家公司的股权期间,两家公司的基本业务均定位为在对现有项目进行规范的基础上运营和维持现有业务联系,且除现有项目外不再从事新的房地产项目开发业务,并根据法律、法规及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及要求开展有关业务。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三、公司主发起人关于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承诺

    2009年11月30日,公司的主发起人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与公司签订了《重组协议》,对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联合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作为共同发起人,整体重组并发起设立公司涉及的资产的权属、价值评估、主发起人的责任等事项进行了约定。就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当时注入公司的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在该《重组协议》中承诺:将尽最大努力自公司成立日起十二个月内向相关的房屋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证且该房屋所有权证应以公司或下属企业为所有权人;赔偿公司和因此而遭受的损失、索赔、支出和费用。

    根据《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截至2011年6月30日,公司拥有的房屋中尚有283项、总建筑面积为146,993.08平方米的房屋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根据公司最新的统计,该283项房屋中,有8项、总建筑面积为1,569.01平方米的房屋已经取得《房屋所权证》;有117项、总建筑面积为83,843.74平方米的房屋正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有9项、总建筑面积为705平方米的房屋已经拆除;有149项、总建筑面积为60,875.34平方米的房屋由于年代久远、规划报建手续不全等原因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特此公告。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