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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张素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朱勤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陈强华

    公司负责人张素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勤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强华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9,040,835,868.748,796,285,677.232.7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4,207,692,377.184,035,830,077.734.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4.53014.34514.26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85,700,285.20-29.2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1999-29.22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8,221,411.69247,412,703.5119.9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6260.266419.9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6160.255746.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6260.266419.9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95.97增加0.16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75.73增加0.38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5,293.4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4,429,423.00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2,340,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99,030.70
    所得税影响额-4,040,395.9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2,501,381.51
    合计9,933,908.33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83,511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407,011,041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36,099,732人民币普通股
    GUOTAI JUNAN SECURITIES(HONGKONG) LIMITED10,953,421境内上市外资股
    BOCI SECURITIES LIMITED6,676,283境内上市外资股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4,418,858人民币普通股
    TEMASEK FULLERTON ALPHA PTE LTD2,954,173人民币普通股
    SHENYIN WANGUO NOMINEES (H.K.) LTD.2,673,086境内上市外资股
    SHK NOM. LTD-CLTS OF SHK INV. SER.2,567,230境内上市外资股
    魏伟伟2,048,207境内上市外资股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保险产品2,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 元

    项 目2012年9月30日

    合 并

    2011年12月31日

    合 并

    增减额增减率
    应收账款85,504,422.57150,498,480.58-64,994,058.01-43.19%
    长期待摊费用794,154.861,588,309.37-794,154.51-50.00%
    应付账款233,535,542.52364,099,225.93-130,563,683.41-35.86%
    应交税费460,909,934.62659,375,094.26-198,465,159.64-30.1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42,631,180.88240,000,000.00202,631,180.8884.43%
    长期借款861,539,988.64597,260,219.24264,279,769.4044.25%

    重大变动主要原因分析:

    应收账款:期末比期初减少6,499万元,减少比例为43.19%,主要为子公司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桥联发公司”)收到上海联芯科技有限公司G3地块研发办公楼项目销售款7,000万元、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桥房产公司”)新增碧云新天地三期应收房款413万元。

    长期待摊费用:期末比期初减少79万元,减少的比例为50.00%,主要为子公司上海新金桥广场实业有限公司的大厦装潢费本期摊销所致。

    应付账款:期末比期初减少13,056万元,减少比例为35.86%,主要为子公司金桥联发公司支付碧云国际社区S1地块公寓项目、碧云别墅·银杏苑项目、由度工坊项目工程款;公司支付碧云玖零商业中心项目应付工程建设款;金桥房产公司支付碧云新天地三期工程款所致。

    应交税费:期末比期初减少19,847万元,减少比例为30.10%,主要为子公司金桥房产公司缴纳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及碧云新天地二期C、碧云新天地三期土地增值税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比期初增加20,263万元,增加的比例为84.43%,主要为子公司金桥联发公司将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转入此项目核算所致。

    长期借款:期末比期初增加26,428万元,增加比例为44.25%,主要为本期子公司金桥联发公司新增长期银行借款所致。

    2、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 元

    项 目2012年1-9月2011年1-9月增减额增减率
    合并合并
    营业收入793,447,683.891,495,790,423.78-702,342,739.89-46.95%
    营业成本283,181,469.50523,973,468.97-240,791,999.47-45.95%
    营业税金及附加87,913,444.06407,361,569.44-319,448,125.38-78.42%
    营业外收入14,787,539.6721,983,998.02-7,196,458.35-32.73%
    利润总额322,307,469.92473,515,739.55-151,208,269.63-31.93%
    净利润255,379,126.39393,178,262.94-137,799,136.55-35.05%
    其他综合收益-1,244,400.86-2,838,458.901,594,058.0456.16%

    重大变动主要原因分析:

    营业收入:本期营业收入比上期同期减少70,234万元,下降比例为46.95%,主要为控股子公司金桥房产公司开发的碧云新天地三期商品房销售在上年度基本结束,该公司上年同期销售收入为87,674万元,而本期公司销售收入为14,348万元,使销售收入大幅减少。

    营业成本:本期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减少24,079万元,下降比例为45.95%,主要为上年同期子公司金桥房产公司碧云新天地三期商品房项目交房确认销售收入,同步结转销售成本,而本期该项目销售收入大幅减少导致销售成本同比减少。

    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减少319,45万元,下降比例为78.42%,主要为上年同期子公司金桥房产公司碧云新天地三期商品房销售项目确认销售收入相应大幅计提营业税金及土地增值税,而本年该销售收入大幅减少导致税金相应减少。

    营业外收入:本期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发生数减少720万元,下降比例为32.73%,主要为本期收到的政府补贴减少734万元。

    利润总额和净利润:由于上述销售收入减少的原因,本期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5,121万元,下降比例为31.93%;本期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13,780万元,下降比例为35.05%。

    其他综合收益:本期其他综合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159.41万元,增加比例为56.16%,主要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交通银行公允价值变动。

    3、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 元

    项 目合 并
    2012年1-9月2011年1-9月增减额增减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5,700,285.20-143,707,303.95-41,992,981.25-29.2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321,190.2814,628,985.604,692,204.6832.0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7,395,289.1285,460,572.95111,934,716.17130.98%

    重大变动主要原因分析: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发生数减少4,199万元,减少比例为29.22%,主要为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中子公司金桥联发公司收到上海联芯科技有限公司G3地块研发办公楼项目销售款及预收上海中新国闻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建工程转让定金共计9,626.5万元,子公司金桥房产公司收到碧云新天地商铺销售款7,864万元,上年同期无此类收入,另本期租赁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3,000万元。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中子公司金桥联发公司支付碧云国际社区S1地块公寓项目、碧云别墅·银杏苑项目工程款、金桥房产公司支付碧云公馆工程建设款2.9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24亿元;另本期“支付的各项税费”中子公司金桥房产公司缴纳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及碧云新天地二期C、碧云新天地三期土地增值税,较上年同期增加1.19亿。因本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增加的幅度小于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的增加幅度,进而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指标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发生数增加469万元,增加比例为32.07%,主要为本期收到的东方证券股份公司红利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383万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发生数增加11,193万元,增加比例为130.98%,增加主要为本期较上年同期新增银行借款3.4亿元,本期归还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借款2.1亿元,致使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指标增加。

    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07年3月22日,公司董事会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的股东增资意向征询函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按每10股认购2股的比例,认购152.08万股国泰君安股份,以及152.08万股投资管理公司股份。按两公司每股增资价格之和为3元人民币的价格,公司合计出资人民币456.25万元。报告期内,国泰君安本次增资扩股事项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并已完成股权变更登记。

    (2)依照2009年9月15日召开的本公司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终止发行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提案》,以及逐项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提案》的决议(公告详见2009年9月16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同意终止分离交易可转债方案,改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公司债券。 公司董事会就终止分离交易可转债事项于2009年9月27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文号:[2009]176号),并于2009年9月28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报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材料,于2009年10月9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文号:091446)。

    鉴于本次公司债券目前尚未完成发行审核,而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已于2009年9月15日止,为保持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于2011年9月15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依据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延长公司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提案》,公司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两年至2013年9月15日止(公告详见2011年9月16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截止目前上述事项尚在进行中。

    (3)依照2011年1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提案》,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发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中期票据的决议。会后即由公司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主承销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提出申请。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已于2012年1月26日止,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未获成功。

    (4)依据2009年6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合并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南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提案》(决议公告详见6月26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公司于7月向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报送了吸收合并的申请材料,10月收到了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沪商外资批[2009]3517号《市商务委关于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南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批复》。公司随即按要求向税务主管部门提交相关申请, 2011年12月27日收到浦东新区工商局准予核销登记通知书,并于2012年1月31日完成税务注销。

    (5)报告期内,公司收到所持有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65,953,687股的2011年度红利16,595,368.70元。

    3.3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在金桥出口加工区内,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金桥集团)拥有与本公司相似的物业约8万平方米(厂房物业),为避免金桥集团与本公司的相似物业可能产生同业竞争,金桥集团承诺在2012年11月份前对所拥有的相似物业采取委托经营、市场化转让等方式进行规范处理。

    履行情况:采用委托本公司经营方式,详见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临2012-015)。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依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中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按2011年末总股本92,882.50 万股为分配基数,本年度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其中B股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按照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2012年6月30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现汇兑人民币的中间价计算,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2648(含税),总计分配7430.6万元,为当年实现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23494.51万元的31.63%,分配后本公司的尚余未分配利润106758.39万元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无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公司已于2012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报》和香港《文汇报》上刊登了《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并于2012年8月8日实施。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素心

    201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39、900911 股票简称:浦东金桥、金桥B股 编号:临2012-014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七届十四次董事会于2012年10月19日发出召开董事会的书面通知,并于2012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应表决人数9人,实际表决人数9人。董事长张素心、副董事长潘建中、沈荣、董事刘荣明、张行、独立董事乔文骏、丁以中、霍佳震、张鸣参加了会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一致同意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报告正文并同意予以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避免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问题,同意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南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区开发公司)委托公司经营管理其拥有并与本公司相似的物业。

    鉴于集团公司是本公司国家股授权经营单位,持有本公司国家股407,011,041股,占总股本43.82%。南区开发公司是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述委托经营系关联交易。

    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放弃在董事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决议关联董事3人回避表决,非关联方董事6人参加表决。

    非关联方董事:副董事长沈荣、董事张行、独立董事丁以中、乔文骏、霍佳震、张 鸣参加了会议表决,一致通过。

    详见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临2012-015)。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详见附

    件一。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新金桥广场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了改善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新金桥广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金桥广场公司” )的资本结构,增加其盈利能力,同意新金桥广场注册资本从原人民币25,000万元增资至37,000万元。

    同意本公司依照原74.34%的出资比例,增资8,920.80万元,增资后本公司向新金桥广场公司的出资额达27,505.80万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同意对《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所作的修订。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对外报送信息的管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和上海监管局《关于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所作的修订。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金杨基地商铺销售的议案》;

    依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保持并开发优质资产,处置非核心资产,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处置其位于金杨基地剩余的商铺。

    七、审议通过《关于金桥基地商铺销售的议案》;

    依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保持并开发优质资产,处置非核心资产,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处置其位于金桥基地剩余的商铺。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与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二0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公司独立董事丁以中、乔文骏、霍佳震、张 鸣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是为避免公司与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间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

    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委托公司经营管理其拥有并与本公司相似物业,委托经营管理费的定价是遵循了相关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定价原则,同时对本公司其他股东无明显利益损害的前提下,经协商确认而作出。

    本次关联交易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交易定价政策符合公平交易原则,应属公允、合理,对公司其他股东无利益损害,对此我们表示同意。

    独立董事丁以中、乔文骏、霍佳震、张 鸣

    证券代码:600639、900911 股票简称:浦东金桥、金桥B股 编号:临2012-015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为避免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南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区开发公司)委托公司经营管理其拥有并与本公司相似的物业,该物业位于金桥出口加工区北区T20地块、T40地块及南区T20地块的部分标准厂房,合计建筑面积80,890.06平方米;委托期限由2012年10月30日至2015年10月30日。

    交易金额:委托经营管理费用为固定费用(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年人民币一元的标准收费)以及业绩提成(按年度新增租赁总收入的10%收取)。

    关联人回避事宜: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3人放弃在董事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

    公司认为,委托经营管理费的定价是遵循了相关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定价原则,对本公司及其他股东无明显利益损害,应属公允合理。

    一、关联交易概述

    在金桥出口加工区内,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南区开发公司拥有与本公司相似的物业80890.06平方米(厂房物业),包括:金桥出口加工区北区T20地块部分标准厂房,建筑面积15,486.72平方米;金桥出口加工区北区T40地块部分标准厂房,建筑面积10,803.1平方米;金桥出口加工区南区T20地块标准厂房,建筑面积54,600.24平方米。为避免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南区开发公司委托公司经营上述物业,委托期限由2012年10月30日至2015年10月30日。

    委托经营管理费用为固定费用(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年人民币一元的标准收费)以及业绩提成(按年度新增租赁总收入的10%收取)。

    鉴于集团公司是本公司国家股授权经营单位,持有本公司国家股407,011,041股,占总股本43.82%,南区开发公司是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述委托经营系关联交易。

    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放弃在董事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决议关联董事3人回避表决,非关联方董事6人参加表决,一致通过。

    二、关联方介绍

    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一: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7年12月2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88,420万元

    注册地: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28号

    法定代表人:张素心

    企业类型: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含侨汇房),投资兴办企业,保税,仓储,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对外贸易和转口贸易,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

    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的2011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96,670.53万元人民币;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813.96万元人民币。

    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二: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南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5月16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568,035,862.02元

    注册地:上海市浦东新区华东路5001号

    法定代表人:张素心

    企业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系为区内企业提供仓储及咨询服务、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南区)的规划方案设计、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的开发、土地及房产开发经营、区内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南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2011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1,381.07万元人民币;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3.71万元人民币。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交易背景:为避免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

    2、交易金额:委托经营管理费用为固定费用(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年人民币一元的标准收费)以及业绩提成(按年度新增租赁总收入的10%收取)。

    3、定价政策: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遵循相关法规的定价原则。

    四、此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认为,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委托公司经营管理其拥有并与本公司相似物业,委托经营管理费的定价是遵循了相关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定价原则,同时对本公司其他股东无明显利益损害的前提下,经协商确认而作出,应属公允合理。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丁以中、乔文骏、霍佳震、张 鸣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是为避免公司与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间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

    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委托公司经营管理其拥有并与本公司相似物业,委托经营管理费的定价是遵循了相关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定价原则,同时对本公司其他股东无明显利益损害的前提下,经协商确认而作出。

    本次关联交易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交易定价政策符合公平交易原则,应属公允、合理,对公司其他股东无利益损害,对此我们表示同意。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639、900911 股票简称:浦东金桥、金桥B股 编号:临2012-016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九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监事5人,实际表决5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主要内容:审议《公司2012年三季度报告》等议案,会议经过审议,一致作出如下决议:

    1、会议对《公司2012年三季度报告》作了讨论和审议,认为公司2012年三季度报告的内容、格式、编制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2012年三季度报告》。

    2、同意《关于对新金桥广场公司增资的议案》;

    3、同意《关于金杨基地商铺销售的议案》;

    4、同意《关于金桥基地商铺销售的议案》;

    会议还对《关于公司与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鉴于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是我公司控股股东,上述租赁构成关联交易,颜国平、王文博是由该集团委派的监事,故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回避表决;非关联方监事:虞冰、张琤、谷业琢参加了该议案的表决,一致同意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