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周苏华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余莲凤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谢文革 |
公司负责人周苏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莲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谢文革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7,112,952,988.75 | 5,977,273,033.50 | 19.0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2,379,882,259.46 | 2,289,985,743.47 | 3.9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1.13 | 10.71 | 3.92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50,754,884.67 | 不适用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1.17 | 不适用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0,879,600.24 | 180,276,867.02 | 3.50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8 | 0.84 | 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6 | 0.76 | 4.0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8 | 0.84 | 0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58 | 7.54 | 减少0.10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33 | 6.80 | 减少0.14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8,062.17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8,895,766.95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420,920.13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17,446.14 |
所得税影响额 | -3,196,799.11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16,773.94 |
合计 | 18,482,498.00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34,871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福建省东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36,705,028 | 人民币普通股 |
龙岩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18,457,195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106,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交通银行-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9,514,648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164,929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盛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671,405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 | 2,971,004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2,940,391 | 人民币普通股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8L-FH002沪 | 2,405,806 | 人民币普通股 |
龙岩市电力建设发展公司 | 1,698,289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票据:期末数27,119.62 万元,期初数39,058.83 万元,减少11,939.21 万元,减幅30.5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应收票据到期托收及背书所致。
2、预付款项:期末数74,266.59 万元,期初数50,651.23 万元,增加23,615.36 万元,增幅46.6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的预付材料款、安装工程款增加所致。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数36,346.44 万元,期初数9,235.34 万元,增加27,111.10 万元,增幅293.5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购买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43,700,000股。
4、长期待摊费用:期末数1,184.53 万元,期初数581.71 万元,增加602.82 万元,增幅103.6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中期票据承销费未摊销额700万元所致。
5、应付账款:期末数101,656.39 万元,期初数78,169.44 万元,增加23,486.95 万元,增幅30.0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生产经营规模增长,期末未付款项增加。
6、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1,961.39 万元,期初数4,206.39 万元,减少2,245.00 万元,减幅53.3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支付计提的年终奖所致。
7、应付利息:期末数898.00 万元,期初数85.17 万元,增加812.83 万元,增幅954.3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应付中期票据的利息增加所致。
8、应付股利:期末数565.78 万元,期初数395.36 万元,增加170.42 万元,增幅43.1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分红尚未支付的股利所致。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数6,500.00万元,期初数15,000.00 万元,减少8,500.00万元,减幅56.6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已归还一年内到期的借款8,500万元所致。
10、其他流动负债:期末数757.59 万元,期初数1,142.84 万元,减少385.25 万元,减幅33.7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年内到期的递延收益减少所致。
11、财务费用:本期数2,543.44 万元,上年同期数47.35 万元,增加2,496.09 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贷款利息支出及计提中期票据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12、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数-29.98 万元,上年同期数10.50 万元,减少40.48 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远期结售汇合约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13、投资收益:本期数272.07 万元,上年同期数199.99 万元,增加72.08 万元,增幅36.0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兴业银行分红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4、营业外支出:本期数59.63 万元,上年同期数130.03 万元,减少70.40 万元,减幅54.1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包含违约金、赔偿金的支出。
1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25,075.49 万元,上年同期数-33,512.75 万元,增加58,588.24 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商品所收到的现金增加及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1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53,938.70 万元,上年同期数-21,399.52 万元,减少32,539.18 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购买了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43,700,000股及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1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28,246.24 万元,上年同期数9,392.62 万元,增加18,853.62 万元,增幅200.7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借款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3.1公司(2012年-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
(1)承诺事项
①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利润分配。
②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在公司盈利且现金流量状况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未来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应不少于未来三年实现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③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④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公司接受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建议和监督。
(2)履行情况
对于该项承诺,目前公司正处于执行阶段,公司将严格按照承诺执行。
3.3.2公司股东承诺事项情况
(1)承诺主体: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建省东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承诺事项
福建省东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与公司签订了《避免同业竞争协议书》。协议约定,“福建省东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若公司将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公司享有优先权,福建省东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将不再发展同类业务。”
(3)履行情况
福建省东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严格按照上述承诺执行,未发生与本公司同业竞争的情形。
3.3.3除上述承诺事项,公司无其他需要专项披露的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2011年现金分配方案:以总股本213,810,000 股为基数,按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5.00 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106,905,000 元,并于2012年7月6日实施完毕。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苏华
201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 龙净环保 编号: 临 2012-028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2年10月18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董事、监事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2年10月29日上午在福建省厦门市龙净环保厦门基地办公大楼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由董事长周苏华先生主持会议,本次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经书面记名方式表决,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同意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共同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取得综合授信额度叁亿元(人民币)基础上新增加综合授信额度贰亿元(人民币),该贰亿元合授信额度具体信用品种由公司与授信银行协商确定,期限为壹年。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黄炜先生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授信业务,其所签署的各项授信的合同(协议)、承诺书和一切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文件,本公司概予承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本公司承担,必要时,董事会授权的代表有权转委托他人履行其职责,受转托人的行为视为董事会授权代表的行为,其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亦由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 龙净环保 编号: 临 2012-029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公司股东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对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2年-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
(一)承诺事项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利润分配。
2、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在公司盈利且现金流量状况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未来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应不少于未来三年实现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3、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4、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公司接受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建议和监督。
(二)履行情况
对于该项承诺,目前公司正处于执行阶段,公司将严格按照承诺执行。
二、公司股东承诺事项情况
(一)承诺主体
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建省东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承诺事项
福建省东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与公司签订了《避免同业竞争协议书》。协议约定,“福建省东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若公司将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公司享有优先权,福建省东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将不再发展同类业务。”
(三)履行情况
福建省东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严格按照上述承诺执行,未发生与本公司同业竞争的情形,该项承诺长期有效。
三、除上述承诺事项,公司无其他需要专项披露的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