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大股东减持公司股票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第二大股东减持公司股票的提示性公告
2012-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46 证券简称:大元股份 编号:临-2012-48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大股东减持公司股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旭森世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旭森”)于2012年10月19日至2012年10月25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累计减持本公司股票共计1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截至2012年10月30日收盘,上海旭森尚持有本公司股份9,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经问询,上海旭森减持公司股票系为满足业务发展需求,在未来12个月内仍有可能继续减持或增持公司股票,并承诺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旭森实际控制人杨军先生原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泓泽世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泓泽”)100%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后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邓永新先生持有上海泓泽51%股权,成为上海泓泽的第一大股东,从而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经问询,自上述股权转让后,上海旭森与上海泓泽不再保持一致行动关系,亦不存在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