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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计划中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实施公告
    2012-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ST石岘 编号:临2012-71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计划中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转增0.3股,每10股转增3股

    * 股权登记日:2012年10月25日

    * 除 权 日:2012年11月2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12年11月5日

    * 对股东的影响

    公司总股本由410,600,000股,增至533,780,000股。本次转增的股份直接划转给了公司证券账户(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户),根据破产重整方案,除前四大股东外,每位股东均调减了20%,考虑两项因素后,原股东持股比例相应调整。

    一、通过转增股本方案的法院裁定及日期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12年8月3日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11)延中民三破字第1-2号裁定批准,裁定公告刊登于2012年8月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转增股本方案

    根据重整计划,公司出资人权益调整分为股份调减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两种方式:

    1、股份调减

    第一大股东即吉林石岘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林石纸”)调减其所持股份的40%,共计18,584,760股;第二、三、四大股东即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资产”)、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资产”)、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调减其所持股份的30%,共计16,838,574股;除前四大股东外的其他股东,调减其所持股份的20%,共计61,573,741股。按照上述比例,全体股东共计调减股份96,997,075股。上述股份已划转至公司证券账户(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户)。

    2、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

    以本公司现有总股本410,600,000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3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共计转增123,180,000股。上述股份已划转至公司证券账户(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户)。

    重整计划中调减和转增的股份,其中131,736,904股由重组方受让(重组方取得本重整计划规定的相关股份),其余的约88,440,171股由本公司负责处置变现。调减和转增的股份,将主要用于公司债务清偿和公司发展。

    因公司未处置完股份,所以公司无法复牌,待公司处置完成后,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待有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并复牌。

    三、股权登记日、除权日、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

    股权登记日:2012年10月25日

    除 权 日:2012年11月2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12年11月5日

    四、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转增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按照重整计划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转增后直接划入公司证券账户(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户)。转增股份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零碎股份,按照零碎股份数量大小顺序排列,零碎股份数量相同的,由电子结算系统随机排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照排列顺序,依次均登记为 1 股,直至完成全部转增股份。

    五、股本变动表

     变动前股本本次转增股本变动后股本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410,600,000123,180,000533,780,000
    股份总数410,600,000123,180,000533,780,000

    六、实施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额摊薄计算的2011年度每股收益为-1.424 元/股。

    七、对股东的影响

    公司总股本由410,600,000股,增至533,780,000股。本次转增的股份直接划转给了公司证券账户(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户),根据破产重整方案,除前四大股东外,每位股东均调减了20%,考虑两项因素后,原股东持股比例相应调整。

    八、咨询联系办法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崔文根孙艳萍
    联系地址吉林省图们市石岘镇吉林省图们市石岘镇
    电话0433-38100150433-3810015
    传真0433-38100190433-3810019

    九、备查文件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11)延中民三破字第1-2号裁定

    特此公告。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