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姓名 | 张锦珠 |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孙晓宁 |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李彬 |
公司负责人张锦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晓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彬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币种:人民币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10,857,773,921.02 | 10,545,663,194.16 | 2.9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035,427,190.55 | 1,133,417,637.52 | -8.6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65 | 1.81 | -8.84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85,700,899.05 | 不适用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30 | 不适用 |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6,353,260.43 | -97,990,446.96 | 不适用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2 | -0.156 | 不适用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9 | -0.164 | 不适用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42 | -0.156 | 不适用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51 | -9.04 | 不适用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37 | -9.50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说明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043.09 | 房屋处置损失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600,000.00 | 政府补助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492,423.64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5,626,394.72 | 股权转让收益 |
| 所得税影响额 | 244,136.00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66,920.27 | |
| 合计 | 5,041,984.26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7,415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福清市国有资产营运投资有限公司 | 14,487,734 | 人民币普通股14,487,734 |
| 福建华兴信托投资公司 | 5,228,983 | 人民币普通股5,228,983 |
| 华鑫通国际招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379,155 | 人民币普通股4,379,155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消费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934,672 | 人民币普通股2,934,672 |
| 许汝旦 | 2,520,515 | 人民币普通股2,520,515 |
| 中证联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2,225,283 | 人民币普通股2,225,283 |
| 海城恒基粮业有限公司 | 1,742,000 | 人民币普通股1,742,000 |
| 李凤霖 | 1,705,484 | 人民币普通股1,705,484 |
| 福州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 1,394,396 | 人民币普通股1,394,396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05,197 | 人民币普通股1,205,197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原因分析 |
| 应收账款 | 56,165,338.95 | 11,142,568.27 | 45,022,770.68 | 404.06% | 应收在建工程转让款 |
| 其他应收款 | 71,206,240.89 | 43,216,910.46 | 27,989,330.43 | 64.76% | 应收外部往来款项 |
| 预付款项 | 704,427,112.35 | 539,372,796.21 | 165,054,316.14 | 30.60% | 本期预付工程款 |
| 长期待摊费用 | 23,736,049.65 | 11,104,058.68 | 12,631,990.97 | 113.76% | 本期新增待摊费用 |
| 短期借款 | 1,031,090,000.00 | 686,000,000.00 | 345,090,000.00 | 50.30% | 本期新增短期借款 |
| 应付票据 | 132,000,000.00 | 39,940,000.00 | 92,060,000.00 | 230.50% | 本期给施工单位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 |
| 预收款项 | 1,298,010,141.57 | 2,443,858,937.39 | -1,145,848,795.82 | -46.89% | 本期预收房款结转销售收入 |
| 其他应付款 | 3,059,007,417.42 | 1,929,429,321.76 | 1,129,578,095.66 | 58.54% | 应付外部单位往来款增加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原因分析 |
| 营业收入 | 1,828,823,407.15 | 150,293,887.66 | 1,678,529,519.49 | 1116.83% | 本期结转规模增加 |
| 营业成本 | 1,528,271,086.80 | 95,745,315.14 | 1,432,525,771.66 | 1496.18% | 收入成本配比原则,结转收入增加,相应的成本也增加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41,008,500.60 | 21,283,115.10 | 119,725,385.50 | 562.54% | 可结转的收入增加,相应的营业税金也增加 |
| 财务费用 | 116,292,029.93 | 57,532,970.40 | 58,759,059.53 | 102.13% | 本期不能资本化利息增多 |
| 资产减值损失 | 7,699,390.73 | 4,269,594.65 | 3,429,796.08 | 80.33% | 本期计提了较多的坏账准备 |
| 投资收益 | 4,451,579.58 | 71,302,799.22 | -66,851,219.64 | -93.76% | 上年同期处置股权投资产生较大收益 |
| 营业外收入 | 2,843,625.48 | 269,321.06 | 2,574,304.42 | 955.85% | 政府补助收入 |
| 所得税费用 | 17,681,682.53 | -831,557.86 | 18,513,240.39 | 不适用 | 本期收入增多,相应的所得税增多 |
|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 -97,990,446.96 | -73,930,414.05 | -24,060,032.91 | 不适用 | 本期结算项目毛利率较低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原因分析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99,083,785.48 | 1,763,956,570.19 | -964,872,784.71 | -54.70% | 房屋销售收入减少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361,456,944.94 | 2,164,965,787.60 | -803,508,842.66 | -37.11% | 本期以现金支付工程款减少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20,435,732.06 | 307,614,598.91 | -187,178,866.85 | -60.85% | 本期缴纳税金减少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0.00 | 101,916,749.00 | -101,916,749.00 | -100.00% | 本期无此类业务发生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0.00 | 3,649,876.78 | -3,649,876.78 | -100.00% | 本期无此类业务发生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1,509,429.00 | 5,153,991.00 | 26,355,438.00 | 511.36% | 本期处置了华盈大厦部分房屋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755,366.00 | 172,759,806.15 | -172,004,440.15 | -99.56% | 上年同期收购华盈大厦房产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00,000.00 | 5,600,000.00 | -5,100,000.00 | -91.07% | 本期对外投资减少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0.00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100.00% | 本期无此类业务发生 |
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在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中,公司全部资产及负债以0元的价格出售给福建华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置业”),截至2012年9月30日,尚有部分资产未剥离,包括:两项股权:(1)厦门中润粮油饲料工业有限公司50%股权;(2)上海天广生物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6%股权;一项土地使用权:仓山区鹭岭路73号(土地证号:榕国用2005第00175300053号,面积7440.70m2)未剥离出去。
针对未剥离资产情况,公司发函询问进展情况,华通置业回函表示:“上述两项股权,由于相关企业已停业多年,且未进行工商年检,因此工商变更材料经多方设法仍无法补齐,无法办理股权过户相关手续。企业停业多年,原有债权债务已超过诉讼时效,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仅承担出资有限责任,因此对上市公司的利益不构成损害。目前,华通置业及华鑫通国际招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扬瑜先生正在根据2011年9月20日向公司作出的承诺,积极推进该两项股权所属公司的解散与清算工作。现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2012)浦民二(商)初字第328号民事调解书,宣告上海天广生物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12年5月18日解散,目前已开始着手清算的具体事宜。同时,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12年8月16日及9月17日就厦门中润粮油饲料工业有限公司的公司解散纠纷诉讼一案进行两次开庭审理,现等待该法院的判决。仓山区鹭岭路73号地块已被福州市政府纳入社会保障房用地范围内,现仍在与政府部门协商沟通相关收储具体事宜。”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锦珠
2012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天津松江 公告编号:临2012-039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暨召开2012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由董事长张锦珠女士召集,并于2012年10月30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张锦珠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通过了本议案。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松江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68%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张锦珠、吴金锁、曹立明、刘新林、王艳妮、黄长江回避了表决。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票3票,其中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通过了本议案。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于2012年11月8日届满,鉴于公司换届时间处于年末年初交替之际,为实现董事会工作的完整性、连续性,更好地完成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公司本届董事会将延期换届。同时,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管理层任期亦相应顺延。本次换届选举工作预计将于2013年6月30日之前完成。
在换届完成之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通过了本议案。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召集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会议具体内容为:
(一)会议时间:2012年11月16日上午10:0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友谊南路与外环线交口东北侧环岛西路天湾园公建1号楼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天津松江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68%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2年11月9日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
(五)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2、登记时间:2012年11月12日、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友谊南路与外环线交口东北侧环岛西路天湾园公建1号楼公司办公室
联 系 人:赵宁
联系电话:022-58915818
传 真:022-58915816
(六)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通过了本议案。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30日
李莉、薛智胜、张惠强关于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书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松江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68%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该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执行了有关的回避表决制度,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的全体股东是平等的,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该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进一步盘活资产。
2、我们同意《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松江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68%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
李莉 薛智胜 张惠强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意见 |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松江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68%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2 | 关于公司董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 | |||
| 3 | 关于公司监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 |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委 托 人 签 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天津松江 公告编号:临2012-040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2年10月30日上午11:00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广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充分讨论,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监事会提出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松江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68%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将于2012年11月8日届满,鉴于公司换届时间处于年末年初交替之际,为实现监事会工作的完整性、连续性,公司本届监事会将延期换届。本次换届选举工作预计将于2013年6月30日之前完成。
在换届完成之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成员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天津松江 公告编号:临2012-041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江集团”)于2012年10月25日通过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挂牌方式将持有的天津松江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江生态建设”)股权公开转让,经评估,截至2012年5月31日松江生态建设净资产评估值为10,281.14万元,松江生态建设100%股权的挂牌价格为10,281.14万元,松江集团持有其68%股权,该部分股权成交价格不低于股权评估价格6991.1752万元。挂牌期间,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控股”)通知,滨海控股作为意向受让方报名摘牌,若摘牌成功,此项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张锦珠、吴金锁、曹立明、刘新林、王艳妮、黄长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表决通过。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公司名称: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开发区欣园新村11-103 室
注册资本:柒亿陆仟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田温
经营范围:市政、公路、土木工程项目的建设、开发;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自有设备租赁;以自有资金对房地产、高新技术产业、公用事业、环保业、物流业、能源、建材、建筑行业、文教体育卫生行业、旅游业、餐饮娱乐业、传媒业、园林绿化业投资;资产管理(金融资产除外);企业策划(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涉及上述审批的以审批有效期为准)。
滨海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9.67%的股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松江生态建设基本情况
松江生态建设成立于2009年7月,住所为天津市宝坻区牛道口镇焦山寺村北,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大庆,注册资本为壹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市政、公路、土木工程项目的建设开发;房地产开发;园林景观设计与施工;以自有资金对房地产投资;商品房销售。(许可经营项目的经营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专营、专项规定办理)
松江生态建设股东情况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实收资本(元) | 股权比例(%) |
| 1 | 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 | 68,000,000.00 | 68% |
| 2 | 天津滨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6,000,000.00 | 26% |
| 3 | 天津市松江生态产业有限公司 | 6,000,000.00 | 6% |
| 合计 | 100,000,000.00 | 100% | |
2、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本次评估主要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现值法进行评估,评估结论如下: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经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12年5月31日,松江生态的全部资产的账面值为73,398.77万元,评估值为74,954.61万元,增值额1,555.83万元,增值率2.12%;负债账面值为64,673.47万元,评估值为64,673.47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8,725.31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10,281.14万元,增值额1,555.83万元,增值率17.83%。
(2)收益法评估结果:
在本报告所列明的各项假设前提条件下,依据上述评估方法和程序所得出的松江生态的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于评估基准日所反映的公允市场价值为10,198.93万元人民币。
(3)两种评估结果分析:
资产基础法中对主要资产采用假设开发法进行估算与收益法所依据的假设前提基本一致,故两种评估方法的评估结果差距不大。根据对相关评估参数的可靠性与合理性的综合分析,最终选择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为松江生态净资产的评估价值。
(4)最终评估结果:
根据以上分析及评估得出:截至评估基准日,在评估假设及限定条件下,松江生态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评估值为人民币10,281.14万元。
3、交易标的最近财务状况
根据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经审计截至2012年5月31日,松江生态建设资产总额人民币733,987,741.24元,负债总额为646,734,661.08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87,253,080.16元。2012年1-5月无营业收入,净利润为-5,029,200.31元。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滨海控股持有公司59.67%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若摘牌成功将构成关联交易,交易价格以最终摘牌价格为准,但不低于此部分股权评估价格。公司将持续关注此项交易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出售股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松江生态建设开发的老年公寓项目区别于一般的房地产项目,养老公寓会员卡的销售收入为预收款性质,存在单方解约风险,无法确认为公司收入,进而会影响到公司业绩,并且该项目投入资金量大,建设周期长,收益回收慢,因此出售该股权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进一步盘活资产,对公司无不利影响。
公司未存在为松江生态建设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以及其占用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1、该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执行了有关的回避表决制度,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的全体股东是平等的,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该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进一步盘活资产。2、我们同意《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松江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68%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2012年10月15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松江集团与天津市松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就天津市天湾园1-1-201配套公建之房屋租赁事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金额180.80万元。天津市松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滨海控股的控股子公司,此笔交易为关联交易。
八、备查文件
(一)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四)产权交易中心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