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1、“本公司、公司”,指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2、“本集团”,指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
3、“报告期”,指2012年7-9月。
4、“本期”,指2012年1-9月。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应出席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董事为9名,8名董事出席了会议。执行董事、副总裁扈振衣先生因公出差,委托副董事长彭树贵先生代为表决。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孟凤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庄尚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曹锡锐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 总资产(千元) | 457,287,177 | 422,982,841 | 8.11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权益 (千元) | 68,400,269 | 64,748,343 | 5.64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5.54 | 5.25 | 5.52 |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千元) | 1,925,451 | -17,573,794 | 110.96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16 | -1.42 | 110.96 | |
| 报告期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2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千元) | 1,904,309 | 40.99 | 5,092,746 | 2.06 |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15 | 40.99 | 0.41 | 2.06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 0.15 | 36.36 | 0.39 | -2.5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87 | 增加0.60个百分点 | 7.67 | 减少0.70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74 | 增加0.50个百分点 | 7.23 | 减少1.00个百分点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千元) |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 134,594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9,377 | |||
| 债务重组收益 | 3,335 | |||
|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 -901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69,584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96,373 | |||
| 所得税影响 | -76,472 | |||
| 非经常性损益影响净额 | 305,890 | |||
| 其中:少数股东非经常性损益 | 14,027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71,886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 | 7,566,245,500 | A股 |
| HKSCC NOMINEES LIMITED | 2,054,086,881 | H股 |
| MERRILL LYNCH INTERNATIONAL | 68,929,187 | A股 |
| UBS AG | 68,820,692 | A股 |
| 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65,386,416 | A股 |
| 高华-汇丰-GOLDMAN, SACHS & CO. | 61,131,229 | A股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八组合 | 60,999,870 | A股 |
| 瑞士信贷(香港)有限公司 | 32,352,293 | A股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3,041,935 | A股 |
| 中国建设银行-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 | 22,452,136 | A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904,309千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0.99%,主要是由于上年同期铁路建设项目进度大幅放缓。
(2)交易性金融资产2012年9月30日余额为人民币61,151千元,较2011年12月31日余额增加30.33%,主要是由于本期增加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所致。
(3)预付款项2012年9月30日余额为人民币39,962,554千元,较2011年12月31日余额增长53.26%,主要是由于本期本集团业务量增加所致。
(4)应收利息2012年9月30日余额为人民币78,208千元,较2011年12月31日余额增加29.55%,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本期定期存款应计利息增加所致。
(5)应收股利2012年9月30日余额为人民币18,745千元,较2011年12月31日余额减少59.98%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本期已收到被投资单位发放的现金股利所致。
(6)其他应收款2012年9月30日余额为人民币33,356,531千元,较2011年12月31日余额增加31.66%,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本期交纳的工程质保金增加所致。
(7)其他流动资产2012年9月30日余额为人民币157,334千元,较2011年12月31日余额增加302.49%,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本期预交所得税增加所致。
(8)短期融资债券2012年9月30日余额为人民币20,180,000千元,较2011年12月31日余额增加168.89%,主要是由于随着本集团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为了满足流动资金需求而增加短期融资债券所致。
(9)应付票据2012年9月30日余额为人民币21,579,392千元,较2011年12月31日余额增加96.67%,主要是由于本集团业务量增加所致。
(10)应付利息2012年9月30日余额为人民币884,302千元,较2011年12月31日余额增加181.61%,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本期增加的票据利息所致。
(11)应付股利2012年9月30日余额为人民币113,898千元,较2011年12月31日余额增加98.12%,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本期已提取未支付的现金股利所致。
(12)长期借款2012年9月30日余额为人民币13,391,818千元,较2011年12月31日余额减少26.49%,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本期归还已到期银行借款所致。
(13)递延收益(长期负债)2012年9月30日余额为人民币174,513千元,较2011年12月31日余额增加33.21%,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本期收到的政府土地补偿金增加所致。
(14)财务费用截至2012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为人民币2,572,301千元,较2011年同期增加了137.02%,主要是因为本期利息支出大幅增加所致。
(1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截至2012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为人民币-901千元,较2011年同期增加96.52%,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本期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市价波动较小所致。
(16)投资收益截至2012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为人民币137,899千元,较2011年同期增加54.88%,主要是由于本期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17)营业外支出截至2012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为人民币104,950千元,较2011年同期减少50.06%,主要是由于本期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及对外捐赠减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新签及未完工合同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新签合同额1,818.0亿元,同比增加了88.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国内基建市场逐步复苏和海外新签合同的快速增长,完成年度计划的33.1%。其中,国内新签合同额1,589.8亿元,占新签合同额的87.4%,同比增长74.3%;海外新签合同额228.2亿元,占新签合同额的12.6%,同比增长328.5%。2012年1-9月份,公司累计新签合同额达4,618.7亿元,同比增长53.1%。其中,新签国内合同额4,057.8亿元,占新签合同额的87.9%,同比增长39.3%新签海外合同额560.9亿元,占新签合同额的12.1%,同比增长440.9%。
报告期内,公司新签工程承包合同额1,466.0亿元,占新签合同额的80.6%;新签勘察设计咨询合同额12.1亿元,占新签合同额的0.7%;新签工业制造合同额19.8亿元,占新签合同额的1.1%;新签物流与物资贸易合同额227.6亿元,占新签合同额的12.5%;新签房地产合同额87.9亿元,占新签合同额的4.8%;新签其他合同额4.5亿元,占新签合同额的0.3%。2012年1-9月,公司累计新签合同中,新签工程承包合同额3,793.4亿元,占比82.1%;新签勘察设计咨询合同额47.8亿元,占比1.0%;新签工业制造合同额58.5亿元,占比1.3%;新签物流与物资贸易合同额571.9亿元,占比12.4%;新签房地产合同额138.2亿元,占比3.0%;新签其他合同额8.8亿元,占比0.2%。
报告期内,新签工程承包合同中,新签铁路合同额363.5亿元,占比24.8%;新签公路合同额353.6亿元,占比24.1%;新签城市轨道合同额217.9亿元,占比14.9%;新签水利电力合同额41.4亿元,占比2.8%;新签房建合同额266.7亿元,占比18.2%;新签市政工程合同额144.7亿元,占比9.9%;新签机场码头合同额3.3亿元,占比0.2%;新签其他工程合同额74.9亿元,占比5.1%。
截至2012年9 月30 日,本集团未完工合同总额13,569.4亿元,其中,未完成的国内合同额达11,331.9亿元,海外合同额达2,237.5亿元。
2、重大诉讼、仲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3、非募集资金重大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1)扬州市瘦西湖隧道工程BT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向该项目投入资金9,000万元。截至2012年9月30日,累计投入资金25,500万元。
(2)江苏太仓港区BT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对该项目没有新增投资。截至2012年9月30日,累计投入资金141,000万元。报告期内,收到回购款5,399万元,累计收到回购价款129,615万元。
(3)南昌市红谷滩新区BT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向该项目投入资金4,459万元。截至2012年9月30日,累计投入资金48,956万元。报告期内,收到回购款6,000万元,累计收到回购价款46,300万元。
(4)南昌市湾里区安置房BT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向该项目投入资本金3,386万元。截至2012年9月30日,累计投入资金4,211万元。
(5)通辽物流园项目
本项目一期工程造价约24,00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向该项目投入资金1,500万元。截至2012年9月30日,累计投入资金1,500 万元。
(6)重庆两江新区公共租赁房BT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向该项目投入资金13,182万元。截至2012年9月30日,累计投入资金32,899万元。
(7) 成都天府新区正公路BT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向该项目投入资本金10,000万元。截至2012年9月30日,累计投入资金71,700万元。
(8)南京梅子州过江通道
项目总投资217,52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向该项目入资本金36,810万元。截至2012年9月30日,累计投入资金36,810万元。
(9)乐清市新农村旧城改造安置房BT项目
项目总投资135,00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向该项目投入资本金6,750万元。截至2012年9月30日,累计投入资金6,750万元。
(10)重庆长寿化工园区铁路专用线
项目总投资68,366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向该项目投入资本金6,500万元。截至2012年9月30日,累计投入资金6,500万元。
(11)苏州南环快速路西延二期工程(吴中区段)
项目总投资112,059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向该项目投入资本金1,000万元。截至2012年9月30日,累计投入资金1,000万元。
(12)哈尔滨新城京哈高速与哈五公路连接线路桥工程BT项目
项目总投资16,70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向该项目投入资本金3,700万元。截至2012年9月30日,累计投入资金3,700万元。
报告期内,本集团其他重大投资项目没有新增投资,也没有收到回购款。
4、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无进展更新。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在2008年3月7日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简称:[招股说明书])的关于本公司自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公司拥有的土地共计836宗,其中: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了317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通过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有117宗;正在办理以国家作价出资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手续的原划拨土地有349宗;正在办理出让手续的土地有53宗。
截至2012年9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正在办理以国家作价出资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手续的349宗原划拨土地已经有345宗取得土地使用证,其时正在办理出让手续的53宗土地已经全部完成了土地出让手续的办理并已经取得土地使用证。公司将进一步催促控股股东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简称:[总公司])推进剩余4宗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
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公司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产共计822项。报告期内,本公司持续推进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办理工作,截至2012年9月30日,已办完218项房屋所有权证书;其余604项房屋中,有480项房屋系生产辅助性用房,不需要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有121项房屋因建筑年代久远,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有3项房屋正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前述房屋虽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系本公司投资自建的物业,有相关入账凭证和建造依据,不存在权属争议和纠纷,本公司对该等房屋享有占用、使用、收益及进行事实上处分的权利。本公司将进一步催促总公司加快推进该3项房屋所有权证的办理工作。
公司及控股股东均高度重视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并始终予以高度重视和密切关注。对于自有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相关手续的完善问题,总公司一直大力推进,且每年均有所进展。目前尚需解决的4宗土地和3项房产事项主要因政府相关部门审批或规划问题尚需协调以及房产开发商取证手续推延等。这些资产对公司的业务没有重大影响。
目前总公司已组成督办小组,直接到现场了解情况,解决4宗土地和3项房产的权证办理问题。对于由于各种原因确实无法办理权证的,总公司将与公司协商以公允的价格(且不低于公司设立时出资投入公司的原价格)从公司回购。
公司将督促总公司尽快将承诺事项履行完毕,以完成对资本市场的承诺,确保全体股东利益。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本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和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2012年3月28-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决议,公司2011年度以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12,337,541,5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1,223,754,150元。该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12年6月12日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12年8月10日前,上述现金红利发放完毕。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件发[2012]37号)以及北京市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证公司发[2012]101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有关现金分红条款进行了修订,并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股东回报规划》,上述两个议案已经8月29-3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6 重要期后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孟凤朝
2012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186 证券简称:中国铁建 编号:临2012—030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股份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2年10月30日在中国铁建大厦举行。应出席会议董事为9名,8名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扈振衣执行董事因公务外出,委托彭树贵副董事长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孟凤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会议议案,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余额不超过公司每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所述净资产40%的中期票据,随公司净资产的增减自动调整注册发行余额上限,有效期为36个月(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每笔中期票据注册额度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之日起两年内,可以一次注册分期发行,期限最长不超过15年。
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余额不超过公司每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所述净资产40%的短期融资券,随公司净资产的增减自动调整注册发行余额上限,有效期为36个月(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每笔短期融资券注册额度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之日起两年内,可以一次注册分期发行,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订<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现金分红条款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增加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额度的议案》。
同意授权董事长决定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度总裁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11年度总裁薪酬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董事赵广发先生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186 证券简称:中国铁建 编号:临2012—031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对北京辖区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京证公司发〔2012〕182号)的要求,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现对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内容
1、总公司关于公司自有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控股股东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对于尚待完善用地手续的土地和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屋,在《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与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筹)之重组协议》(以下简称“《重组协议》”)中向公司承诺依法完善用地手续、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具体承诺为:
关于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本公司下属企业尚有822项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房屋事宜,总公司承诺:总公司将或促使其下属企业尽最大努力在自重组生效日起六个月内(对于总公司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但具备有效房屋权属证明或在建项目许可证照的房产,应在有关权属证明有效期限内或在建项目完工后)向相关的房屋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证书,该房屋所有权证书应以相应的本公司及/或其下属企业为所有权人;并由总公司承担办理上述事宜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一切费用、开支、索赔,并赔偿本公司因此而遭受的损失、索赔、支出和费用。
根据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关于本公司自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公司拥有的土地共计836宗,其中:(1)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了317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2)通过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有117宗;(3)正在办理以国家作价出资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手续的原划拨土地有349宗;(4)正在办理出让手续的土地有53宗。
对于上述尚待依法完善用地手续的土地,总公司承诺:总公司将或促使下属企业自重组生效日起三个月内向相关的土地管理部门申领土地使用权证书,该土地使用权证书应以相应的本公司及/或下属企业为使用权人;总公司将承担办理上述事宜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一切费用、开支、索赔,并赔偿本公司因此而遭受的损失、索赔、支出和费用,但依法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及办理有关权证的合法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2、总公司关于公司所租赁房屋的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总公司在《重组协议》中对于本公司及/或其下属企业租赁使用的尚未获得所有权证的房屋,承诺:保证本公司及/或其下属企业可以无争议的使用该等房屋,若该等房屋发生权属争议,总公司将负责解决由此发生的一切纠纷,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由此发生的或与之相关的费用、开支、索赔,确保本公司及/或其下属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并对由此给本公司及/或其下属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给予补偿。
3、总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总公司于2007年12月10日向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总公司向本公司作出如下不可撤销之承诺和保证:
(1)截至《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出具之日,总公司及所控制企业没有以任何形式从事或者参与同本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和活动;
(2)总公司及所控制的企业不从事与本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者近似的业务,包括:
A、在我国境内和境外,自行或者联合他人,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或者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与本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业务或活动;及
B、在我国境内和境外,以任何形式支持他人从事与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及
C、以其他方式介入(不论直接或间接)任何与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总公司给予本公司如下选择权: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本公司有权随时一次性或多次向总公司或所控制企业收购保留业务中的五家BOT项目公司、锦鲤资产管理中心所属企业中的任何股权、资产及其他权益。同时总公司将尽最大努力促使除所控制企业之外的参股企业向本公司提供上述选择参选权。
(4)如果总公司或所控制企业拟向第三方转让、出售、出租、许可使用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或允许使用保留业务中的五家BOT项目公司或其建设运营的五个BOT项目、或者总公司及所控制企业与本公司主营业务可能竞争的保留业务的任何权益,总公司及所控制企业给予本公司优先受让权。同时,总公司将尽最大努力促使除所控制企业之外的参股企业向本公司提供上述优先受让权。
二、承诺履行情况
1、总公司关于公司自有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822项房屋之中已办完218项房屋所有权证书;其余604项房屋中,有480项房屋系生产辅助性用房,不需要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有121项房屋因建筑年代久远,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有3项房屋正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前述房屋虽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系公司投资自建的物业,有相关入账凭证和建造依据,不存在权属争议和纠纷,公司对该等房屋享有占用、使用、收益及进行事实上处分的权利。公司将进一步催促总公司加快推进正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3项房屋的相关办证工作。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正在办理以国家作价出资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手续的349宗原划拨土地已经有345宗取得土地使用证,其时正在办理出让手续的53宗土地已经全部完成了土地出让手续的办理并已经取得土地使用证。公司将进一步催促总公司推进剩余4宗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
2、总公司关于公司所租赁房屋承诺的履行情况
此项承诺为长期承诺,无履行期限。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不存在总公司违反其对公司所租赁房屋作出的承诺的情况。总公司今后将继续严格遵守该项承诺。
3、总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履行情况
此项承诺为长期承诺,无履行期限。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总公司切实履行了其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和保证,不存在总公司违反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情况。总公司今后将继续严格遵守该项承诺。
三、超期未履行的原因及后续解决措施
上述3项承诺,除第1项存在超过期限未履行完毕的问题外,另2项承诺均得到切实履行,因没有履行期限,即总公司需要继续遵守承诺而未履行完毕,但不存在超过期限未履行的问题。
公司及控股股东均高度重视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并始终予以高度重视和密切关注。对于自有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相关手续的完善问题,总公司一直大力推进,且每年均有所进展,公司已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目前尚需解决的4宗土地和3项房产事项主要因政府相关部门审批或规划问题尚需协调以及房产开发商取证手续推延等。这些资产对公司的业务没有重大影响。
目前总公司已组成督办小组,直接到现场了解情况,解决4宗土地和3项房产的权证办理问题。对于由于各种原因确实无法办理权证的,总公司将与公司协商以公允的价格(且不低于公司设立时出资投入公司的原价格)从公司回购。
公司将督促总公司尽快将承诺事项履行完毕,以完成对资本市场的承诺,确保全体股东利益。
四、除上述情况外,无其他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