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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王龙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邓启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齐卫东

    公司负责人王龙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启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齐卫东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7,911,453,318.526,851,861,847.1615.4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1,386,901,896.121,419,087,227.80-2.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1.611.65-2.42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760,681,727.37不适用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88不适用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7,622,868.99-31,193,804.69-191.0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4-0.04-166.6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1-0.10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4-0.04-166.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67-2.22减少5.63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86-5.91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469,967.9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4,527,460.51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55,776,431.44此项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本期持有期货合约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期货合约处置损益。套期保值业务作为本公司平抑因大宗商品现货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业绩风险的手段之一,严格按照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进行操作,不存在违规交易。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2,862,666.82此项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是本期没收客户违约保证金所致。
    所得税影响额-20,773,671.1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1,203,909.74 
    合计51,658,945.90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57,448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139,672,203人民币普通股139,672,203
    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27,149,726人民币普通股27,149,726
    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3,525,736人民币普通股3,525,736
    厦门市电子器材公司2,615,652人民币普通股2,615,652
    夏新电子有限公司2,329,801人民币普通股2,329,801
    中邮普泰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50,000人民币普通股2,050,000
    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1,347,709人民币普通股1,347,709
    吴春燕1,208,228人民币普通股1,208,228
    四川蜀王投资有限公司950,000人民币普通股950,000
    黄翠娜930,350人民币普通股930,350

    注:象屿集团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139,621,897股,系原股改限售流通股,于2011年9月13日解禁上市流通,该部分股票虽然其承继的股改时的禁售义务已履行完毕,但根据重组时象屿集团的承诺:“在取得上述股份之日起三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上述股份,也不由上市公司回购其持有的上述股份”,该部分股票仍将按象屿集团的自行承诺禁售,预计可上市交易时间是2014年7月19日。详细情况见公司2011年9月6日《股改限售流通股上市公告》。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变动情况

    资产负债指标2012年9月30日2011年12月31日增减比例增减变动原因
    交易性金融资产2,373,609.994,773,746.99-50.28%主要是上年末本公司持有的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交易浮盈,而本期末没有。
    应收票据143,620,197.27385,831,607.75-62.78%主要是上年末的国内信用证本期议付回款所致。
    应收账款1,040,297,778.09372,643,609.71179.17%主要是本报告期交单议付量增加所致
    预付款项991,398,126.881,522,559,572.03-34.89%主要是本期末预付客户货款减少所致
    应收利息1,164,724.501,685,930.86-30.92%主要是本期收回上期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404,249,967.62202,372,878.6699.76%主要是报告期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增加及股指期货开通,客户交易量增加,支付给交易所的保证金相应增加所致。
    存货2,427,350,457.051,602,055,856.6751.51%主要是为了满足客户逐步提升的采购及生产需求,增加库存储备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8,344.7624,834.90-66.40%主要是本期待摊的非流动资产摊销计入费用所致
    在建工程50,077,590.1280,467,598.80-37.77%主要是本公司五金机电项目本期竣工结转到投资性房地产所致
    递延所得税资产61,892,481.2437,343,886.9865.74%主要是本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交易性金融负债27,697,660.005,150,046.69437.81%主要是本期末持有的期货合约亏损增加所致
    应付票据1,606,075,361.35676,495,143.85137.41%主要是本期通过应付票据结算的业务增加所致
    预收款项1,125,350,608.27716,455,642.5557.07%主要是本期增加对锁等低风险业务操作模式,客户保证金增加所致。
    应交税费-68,050,412.89-9,004,966.82不适用主要是本公司大宗商品采购与供应业务增加存货规模,增值税进项税增加所致。
    应付股利5,923,514.9110,996,358.00-46.13%主要是本期支付上期末部分股利所致
    其他应付款505,480,086.59341,904,699.2247.84%主要是本期应付象屿集团往来款增加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51,220,000.00200,420,000.0075.24%主要是本期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专项应付款-334,800.00-100.00%主要是本期已将款项支付给相关公司所致
    预计负债179,484.77387,845.77-53.72%主要是母公司原未决诉讼本期部分案件结案,减少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486,066.251,078,519.99-54.93%主要是本期末衍生工具浮动盈利减少,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减少所致。

    二、经营变动情况

    经营指标2012年1-9月份2011年1-9月份增减比例增减变动原因
    财务费用190,087,249.91137,352,853.1838.39%主要是与上年同期相比,本期融资规模和资金成本上涨导致利息支出增加以及人民币双向波动幅度加大增加汇兑损失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402,290.99154,142,466.36-99.74%主要是本期末存货跌价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4,950,594.63112,850,471.69-122.11%主要是本期末持有的套期保值期货合约浮动亏损所致
    营业外收入28,578,576.9711,360,526.47151.56%主要是本期没收客户违约保证金所致
    所得税费用-5,018,526.9836,400,079.75-113.79%主要是本期盈利减少,减少相应的所得税费用

    三、现金流量变动情况

    现金流量指标2012年1-9月份2011年1-9月份增减比例增减变动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60,681,727.37-956,972,554.59不适用主要是本期公司加快回笼资金,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的贸易采购业务增加,使得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较上年同期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8,708,763.7295,741,532.09-359.77%主要是本期公司套保期货合约保证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14,419,959.631,767,500,622.86-129.10%主要是本期公司偿还债务和支付利息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报告期内履行情况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盈利预测及补偿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象屿物流在2010年、2011年和2012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2,000万元、13,500万元和15,000万元。若象屿物流在2010年、2011年、2012年任一会计年度的象屿物流实际实现的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经负责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数据为准)未能达到上述利润承诺数,则由象屿集团在上述会计师出具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以货币资金方式补偿该等差额。 正在履行
    股份限售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厦门象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取得非公开发行股份中认购的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上述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上述股份。 正在履行
    股份限售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在取得根据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厦民破字第01-9号《民事裁定书》夏新电子全体股东让渡的139,672,203股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上述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上述股份。 正在履行
    避免同业竞争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含厦门象屿建设集团)注1: 正在履行
    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含厦门象屿建设集团)自象屿集团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之日起,如果公司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象屿集团或象屿集团的关联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象屿集团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有关程序,在公司股东大会涉及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严格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与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对于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等均严格按照市场经济原则,采用公开招标或者市场定价等方式,且象屿集团及象屿集团的关联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公司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正在履行
    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公司资产独立、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正在履行
    其他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开工建设29DHJ地块的承诺:象屿物流将于2011年12月18日前开工建设29DHJ地块(土地证号:厦国土房证第地00010369号)。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开工建设,象屿集团将每年以现金对因29DHJ地块未能如期开工建设而产生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评估值减少对象屿股份进行相应补偿,补偿的金额为评估价值除以预计使用年限,补偿的期限至实际开工建设当年为止。如果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开工建设,土地被政府收回,象屿集团将按评估值补偿等额现金。正在履行。

    报告期内,厦门市政府决定依照厦门市国有土地收储的程序,对29DHJ地块开展收储工作。截至本报告发布之日,收储工作仍在进行过程中。

    其他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补偿8#土地若因土地闲置原因遭受处罚的承诺:2010 年4 月16 日,福州物流实业取得福清市国土资源局核发的融江阴国用(2010)第B0345 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座落江阴镇下石、何厝村,面积为68,975.4 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日期至2056 年5 月25 日。 该宗地块尚未进入开发程序。2011 年5 月16 日,象屿集团承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未来若因土地闲置原因遭受处罚,象屿集团将按照实际损失向公司提供赔偿。正在履行

    注1: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内容:(1)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将主要从事为制造业企业提供大宗商品采购供应、仓储运输、进口清关、供应链信息、结算配套等全方位的综合管理服务。象屿集团及其他控股企业目前未从事与公司及其各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象屿集团承诺并将促使除公司以外的其他控股企业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及其控股企业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或以任何形式取得与公司及其控股企业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以避免对公司及其控股企业的生产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2)如象屿集团及其他控股企业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经营过程中从事任何与公司及其控股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由此在市场份额、商业机会及资源配置等方面可能对公司带来不公平的影响时,象屿集团及其他控股企业自愿放弃与公司的业务竞争。(3)象屿集团及其他控股企业在该承诺函生效前已存在的与公司及其控股企业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一旦与公司及其控股企业构成竞争,象屿集团将采取由公司优先选择控股或收购的方式进行;如果公司放弃该等优先权,则象屿集团将通过注销或以不优惠于其向公司提出的条件转让股权给第三方等方式,解决该等同业竞争问题。(4)象屿集团将促使厦门象屿发展有限公司、厦门闽台商贸有限公司未来严格限制其商品经营的范围,以使其不经营为制造业企业提供大宗商品采购供应业务,及超出在厦门市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范围之外的仓储运输、进口清关、供应链信息、结算配套等综合物流服务业务。(5)象屿集团将促使厦门市闽台中心渔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厦门闽台农水产品贸易有限公司未来严格限制其商品经营的范围,以使其不经营为制造业企业提供大宗商品采购供应业务,及超出水产品范围之外的仓储运输、进口清关、供应链信息、结算配套等综合物流服务业务。

    注2:上表中象屿物流指厦门象屿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12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和《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年)》,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厦门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工作机制的通知》(厦证监发【2012】46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修订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条款。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龙雏

    2012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象屿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026号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2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九名董事出席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召集及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通过签署或传真表决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聘请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定其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三、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

    同意在原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钢材仓储加工;批发: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七条,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以上议案表决结果均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专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象屿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027号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证监会上市部《关于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及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上市部函[2012]465号)和厦门证监局《关于开展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厦证监发[2012]111号)文件要求,现对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补偿的承诺

    承诺主体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承诺内容厦门象屿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2010年、2011年和2012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2,000万元、13,500万元和15,000万元。若象屿物流在2010年、2011年、2012年任一会计年度的象屿物流实际实现的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经负责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数据为准)未能达到上述利润承诺数,则由象屿集团在上述会计师出具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以货币资金方式补偿该等差额。
    承诺公布日期2010年3月26日
    承诺履行期限至出具201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
    截至目前履行情况正在履行,无超期未履行情形。

    二、非公发股份限售的承诺

    承诺主体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厦门象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承诺内容在取得非公开发行股份中认购的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上述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上述股份。
    承诺公布日期2010年3月26日
    承诺履行期限2011年7月14日至2014年7月15日
    截至目前履行情况正在履行,无超期未履行情形。

    三、其他股份限售的承诺

    承诺主体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承诺内容在取得根据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厦民破字第01-9号《民事裁定书》夏新电子全体股东让渡的139,672,203股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上述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上述股份。
    承诺公布日期2010年3月26日
    承诺履行期限2011年7月18日至2014年7月19日
    截至目前履行情况正在履行,无超期未履行情形。

    四、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承诺主体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含厦门象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承诺内容(4)象屿集团将促使厦门象屿发展有限公司、厦门闽台商贸有限公司未来严格限制其商品经营的范围,以使其不经营为制造业企业提供大宗商品采购供应业务,及超出在厦门市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范围之外的仓储运输、进口清关、供应链信息、结算配套等综合物流服务业务。

    (5)象屿集团将促使厦门市闽台中心渔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厦门闽台农水产品贸易有限公司未来严格限制其商品经营的范围,以使其不经营为制造业企业提供大宗商品采购供应业务,及超出水产品范围之外的仓储运输、进口清关、供应链信息、结算配套等综合物流服务业务。

    承诺公布日期2010年3月26日
    承诺履行期限长期
    截至目前履行情况正在履行,无未履行情形。

    五、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主体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含厦门象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承诺内容自象屿集团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之日起,如果公司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象屿集团或象屿集团的关联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象屿集团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有关程序,在公司股东大会涉及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严格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与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对于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等均严格按照市场经济原则,采用公开招标或者市场定价等方式,且象屿集团及象屿集团的关联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公司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承诺公布日期2010年3月26日
    承诺履行期限长期
    截至目前履行情况正在履行,无未履行情形。

    六、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承诺主体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承诺内容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
    承诺公布日期2010年3月26日
    承诺履行期限长期
    截至目前履行情况正在履行,无未履行情形。

    七、关于开工建设29DHJ地块的承诺

    承诺主体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承诺内容厦门象屿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于2011年12月18日前开工建设29DHJ地块(土地证号:厦国土房证第地00010369号)。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开工建设,象屿集团将每年以现金对因29DHJ地块未能如期开工建设而产生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评估值减少对象屿股份进行相应补偿,补偿的金额为评估价值除以预计使用年限,补偿的期限至实际开工建设当年为止。如果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开工建设,土地被政府收回,象屿集团将按评估值补偿等额现金。

    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未来若因土地闲置原因遭受处罚,象屿集团将按照上市公司的实际损失向上市公司提供赔偿。

    承诺公布日期2011年7月4日
    承诺履行期限长期
    截至目前履行情况正在履行,无超期未履行情形。

    目前该地块处于政府收储过程中。根据2012年8月31日厦门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2]6号会议纪要精神,为支持象屿保税区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建设“大陆对台贸易中心”,厦门市政府决定由厦门市土地发展中心代表厦门市政府依照厦门市国有土地收储的程序,拟对公司位于象屿保税区一期29DHJ地块开展收储工作。该地块收储的相关情况详见2012年9月8日《关于象屿保税区一期29DHJ地块土地收储的公告》。


    八、补偿因土地闲置原因遭受处罚的承诺

    承诺主体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承诺内容2010 年4 月16 日,福州物流实业取得福清市国土资源局核发的融江阴国用(2010)第B0345 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座落江阴镇下石、何厝村,面积为68,975.4 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日期至2056 年5 月25 日。 该宗地块尚未进入开发程序。2011 年5 月16 日,象屿集团承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未来若因土地闲置原因遭受处罚,象屿集团将按照实际损失向公司提供赔偿。
    承诺公布日期2011年7月4日
    承诺履行期限长期
    截至目前履行情况正在履行,无超期未履行情形。不存在因土地闲置原因而遭受处罚的情形。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31日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