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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新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2-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92 证券简称:远程电缆 公告编号:2012-015

      江苏新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新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对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公司及相关主体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东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承诺主体:为避免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关系,公司主要股东杨小明、俞国平、徐福荣和朱菁分别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2、承诺内容:

      (1)截至承诺出具之日,除了持有发行人相应的股份份额外,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发行人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2)自承诺出具之日起,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发行人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3)保证将不利用发行人控股股东或股东的身份对发行人的正常经营活动进行不正当的干预;(4)若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将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享有优先权,其个人单独或者合并投资控股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将不再发展同类业务;(5)如因个人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将给予发行人全部赔偿。

      3、承诺履行期限:长期

      4、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二、公司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持股锁定事项的承诺

      1、承诺主体及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杨小明、股东俞国平、徐福荣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其他股东朱菁、王福才、薛元洪、李志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杨小明、俞国平、徐福荣、李志强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向证券交易所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占其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2、承诺履行期限:2012年8月8日-2015年8月8日、2012年8月8日-2013年8月8日、任职期间、离任后的18个月内。

      3、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三、关于公司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的承诺

      1、承诺主体:江苏新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承诺内容:自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3、承诺履行期限:2012年8月30日-2013年8月30日

      4、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公司遵守了上述承诺。

      综上,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主体除上述相关承诺外,均无其他承诺及未完成承诺,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主体将按承诺要求严格履行。

      特此公告。

      

      江苏新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