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12-023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0月30日(星期二)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10月29日-2012年10月30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10月30日交易日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10月29日15:00-2012年10月30日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兴国路16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Wang Yingpu先生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7、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含网络投票)共22人,代表股份69,196,4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6637%。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公司股份66,080,6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0672%。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公司股份3,115,7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965%。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熊德政律师和王宏军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177,49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6%;反对15,5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4%;弃权3,49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181,99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1%;反对14,49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9%;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2年-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160,39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8%;反对32,6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1%;弃权3,49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熊德政律师和王宏军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