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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2-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58 证券简称:益生股份 公告编号:2012-043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关于对上市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鲁证监公司字【2012】88号)文件精神,对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一、公司上市前股东关于公司上市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曹积生先生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股份。

      承诺期限:2010年08月10日-2013年08月10日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2、迟汉东等25名发起人股东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股份。

      承诺期限:2010年08月10日-2013年08月10日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二、公司董监高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公司全体董监高承诺:

      在任职期间,如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依法可以转让,则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在申报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将收益上交公司董事会。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三、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曹积生先生承诺:

      本人确认及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除公司外):

      (Ⅰ)目前与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同业竞争;

      (Ⅱ)将来也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不以任何方式从事或参与生产任何与公司产品相同、相似或可以替代公司产品的业务活动;不利用对公司的了解和知悉的信息协助第三方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公司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形成竞争,将立即通知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公司;

      (Ⅲ)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2、迟汉东等25名发起人股东承诺:

      本人确认及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除公司外):

      (Ⅰ)目前与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同业竞争;

      (Ⅱ)将来也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不以任何方式从事或参与生产任何与公司产品相同、相似或可以替代公司产品的业务活动;不利用对公司的了解和知悉的信息协助第三方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公司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形成竞争,将立即通知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公司;

      (Ⅲ)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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