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公司
及其股东、关联方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及其股东、关联方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2-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3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公司
及其股东、关联方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广西证监局《关于要求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关联方对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披露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证监字【2012】39号)的要求,辖区各上市公司应于2012年10月31日前将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关联方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进行专项披露。
公司根据要求对公司股东、关联方及本公司历年来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进行了专项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披露如下:
(一)控股股东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作出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该承诺在本公司存续期间有效。该承诺自2007年2月27日起履行,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承诺履行情况正常。
(二)为了避免同业竞争,公司与集团公司已签订《销售代理协议》,集团公司委托公司代为销售热轧厂生产的产品,以便将销售市场、客户让渡给公司;公司按照每吨2 元人民币的价格收取代理销售费用;集团公司承诺热轧厂生产的产品由公司包销;公司可以在未来任何时间收购热轧厂,实现整体上市的目标,以便规范管理。该承诺自2006年8月起履行,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承诺履行情况正常。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股东、关联方没有其他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