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冯晓江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张凯臣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贾淑莉 |
公司负责人冯晓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凯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贾淑莉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4,250,263,780.03 | 4,234,210,253.59 | 0.38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2,508,069,520.84 | 2,386,186,178.94 | 5.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4.59 | 4.37 | 5.03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89,097,722.06 | 不适用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529 | 不适用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9,711,548.66 | 80,468,693.31 | 不适用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8 | 0.147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1 | 0.126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8 | 0.147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363 | 3.219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433 | 2.747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89,882.37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0,277,124.13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204,242.21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51,799.83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40,604.19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119,651.94 |
所得税影响额 | -5,478,367.45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187,260.58 |
合计 | 11,805,592.56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54,683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38,174,824 | 人民币普通股238,174,824 |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6,773,956 | 人民币普通股6,773,956 |
樊崇娇 | 2,932,440 | 人民币普通股2,932,440 |
邓介 | 2,612,437 | 人民币普通股2,612,437 |
林元标 | 2,538,269 | 人民币普通股2,538,269 |
李军 | 2,424,338 | 人民币普通股2,424,338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2,260,956 | 人民币普通股2,260,956 |
陈延爱 | 2,002,289 | 人民币普通股2,002,289 |
邓佑衔 | 1,670,000 | 人民币普通股1,670,000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1,653,000 | 人民币普通股1,653,000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期末资产构成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减额 | 增减 百分比 | 主要原因 |
货币资金 | 240,759,586.61 | 702,683,799.39 | -461,924,212.78 | -65.74 | 期末缴纳税款和购买原材料及购建固定资产支付资金所致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39,058.25 | -339,058.25 | -100.00 | 期末出售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所致 | |
应收票据 | 1,349,388.00 | 4,432,237.16 | -3,082,849.16 | -69.56 | 期末子公司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所致 |
应收股利 | 40,877,000.00 | 16,067,000.00 | 24,810,000.00 | 154.42 | 期末质押部分的民生银行股权现金分红已做借款质押,尚未解除借款质押所致 |
存货 | 185,648,363.67 | 105,250,107.24 | 80,398,256.43 | 76.39 | 期末原材料储备增加所致 |
在建工程 | 276,813,973.74 | 203,109,425.96 | 73,704,547.78 | 36.29 | 期末续建工程项目所致 |
工程物资 | 8,341,281.59 | 3,658,340.53 | 4,682,941.06 | 128.01 | 期末在建工程增加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4,312,415.80 | 6,535,247.27 | -2,222,831.47 | -34.01 | 期末子公司修路费分期摊销所致 |
短期借款 | 135,000,000.00 | 100,000,000.00 | 35,000,000.00 | 35.00 | 期末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
应付账款 | 211,439,754.81 | 152,201,498.90 | 59,238,255.91 | 38.92 | 期末公司赊购货款所致 |
预收款项 | 165,552,440.18 | 332,097,961.68 | -166,545,521.50 | -50.15 | 期末将上期预收采暖费结转收入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8,901,190.69 | 6,068,258.46 | 2,832,932.23 | 46.68 | 期末高管人员尚未全额领取奖金所致 |
应交税费 | 43,263,543.57 | 284,319,142.22 | -241,055,598.65 | -84.78 | 期末缴纳税款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442,177.70 | 4,442,177.70 | -3,000,000.00 | -67.53 | 期末偿还银行部分借款所致 |
长期借款 | 216,315,600.00 | 110,850,440.00 | 105,465,160.00 | 95.14 | 期末银行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
报告期利润构成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
项 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增减额 | 增减 百分比 | 主要原因 |
销售费用 | 10,972,430.67 | 7,715,421.90 | 3,257,008.77 | 42.21 | 报告期子公司运费增加所致 |
财务费用 | 11,926,869.59 | 6,469,419.80 | 5,457,449.79 | 84.36 | 报告期子公司借款费用增加及公司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
资产减值损失 | -50,576.35 | -50,576.35 | 报告期子公司转回坏账准备所致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83,417.79 | 3,587,577.88 | -3,404,160.09 | -94.89 | 报告期出售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所致 |
投资收益 | 79,688,084.68 | 57,612,542.89 | 22,075,541.79 | 38.32 | 报告期所持股票分红增加所致 |
营业外收入 | 20,935,962.57 | 6,358,569.66 | 14,577,392.91 | 229.26 | 报告期政府补助及子公司采暖补贴增加所致 |
营业外支出 | 328,351.88 | 755,216.97 | -426,865.09 | -56.52 | 报告期子公司其他营业外支出减少所致 |
少数股东损益 | 3,870,786.88 | 5,121,286.13 | -1,250,499.25 | -24.42 | 报告期子公司净利润减少所致 |
报告期现金流量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
项 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增减额 | 增减百分比 | 主要原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9,097,722.06 | -78,934,615.07 | -210,163,106.99 | 报告期支付各项税费和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减少所致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7,774,007.81 | 25,496,713.69 | -153,270,721.50 | -601.14 | 上期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收回投资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18,117.98 | -78,123,863.61 | 75,705,745.63 | 取得银行借款收到现金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项目进展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项目金额 | 项目进度 | 项目收益情况 |
阿城城南集中供热工程项目(金都供热项目) | 17,096.50 | 一期投资8000万元,二期投资9096.5万元。至报告期末,一期累计完成投资7,929万元,二期累计完成投资2,568.2万元,其中本期完成投资款535.3万元。 | |
哈尔滨开发-化工区集中供热项目 | 65,537.92 | 至报告期末,累计完成投资款45575.52万元,其中本期新增投资款8281.16万元。 | |
阿城城北集中供热工程项目 | 32,346.07 | 至报告期末,累计完成投资款12372万元,本期新增投资款2039万元。 | |
合计 | 114,980.49 | / | / |
2、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011年8月哈尔滨东光直埋保温管厂(原告)向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哈尔滨科迈隆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第一被告),请求对被告与原告合作开发的玄武花园小区建设项目进行清算并给付投资收益款1560万元,逾期违约金2,108,547.29元。第二被告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该案于2011年11月13日第一次开庭,2012年2月14日进行了第二次质证并调解 。本案立案时将第一被告哈尔滨科迈隆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700万元及其开发的哈尔滨市阿城区玄武小区1号楼B#2门、3门、6门、8门四套商服房查封。截止报告日,该案仍在审理当中。
2012年2月6日哈尔滨东光直埋保温管厂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拖欠材料及施工款一案,请求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被告)给付欠款7,369,779.17元。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及利息损失3,567,132.93元,合计10,936,912.10元,该案正在审理中。
3、担保情况
见2012年9月21日公司临2012-024号公告、2012年9月28日公司临2012-026号公告、2012年10月17日公司临2012-028号公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1年12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哈尔滨市滨龙热电工程安装有限公司股权及关联交易的议案》(见公司2011年12月10日临2011-19号公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就此项收购,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补偿承诺:
在本公司受让哈尔滨市滨龙热电工程安装有限公司股权后2年内不能收回该标的公司截止2011年8月31日评估基准日全部应收账款(人民币壹佰伍拾玖万壹仟陆佰壹拾肆元肆角捌分)和其他应收款(人民币肆佰捌拾贰万零捌佰玖拾捌元肆角壹分)的,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不能收回款项部分以现金方式一次性补偿给标的公司。承诺日:2011年11月25日,承诺履行期自2012年4月10日至2014年4月9日,目前承诺尚未到期。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根据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修订的《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八条,现金分红政策为: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可以进行中期分配。公司不进行除年度和中期分配以外其他期间的利润分配。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现金分配股利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制订,报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制定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明确了分红标准,严格履行了决策程序,独立董事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作用,及时向社会发布股东大会信息及相关议案,以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和诉求,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并充分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12年6月27日,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予以执行。至2012年8月24日,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2012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就公司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政策作出修订。具体见公司2012年9月11日《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及2012年10月17日《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晓江
201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64 股票简称:哈投股份 编号:临2012-029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部《关于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上市部函[2012]465 号)和黑龙江证监局《关于对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进行专项披露的通知》(黑证监上字[2012]17 号)文件要求,现对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公司收购哈尔滨市滨龙热电工程安装有限公司股权过程中所做承诺的履行情况公告如下:
2011年12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哈尔滨市滨龙热电工程安装有限公司股权及关联交易的议案》(见公司2011年12月10日临2011-19号公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就此项收购,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补偿承诺:
在本公司受让哈尔滨市滨龙热电工程安装有限公司股权后2年内不能收回该标的公司截止2011年8月31日评估基准日全部应收账款(人民币壹佰伍拾玖万壹仟陆佰壹拾肆元肆角捌分)和其他应收款(人民币肆佰捌拾贰万零捌佰玖拾捌元肆角壹分)的,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不能收回款项部分以现金方式一次性补偿给标的公司。承诺日为2011年11月25日,承诺履行期自2012年4月10日至2014年4月9日,目前承诺尚未到期。
特此公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30日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