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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释 义

    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长江电力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三峡发展公司长江三峡技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三峡财务公司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长电创投北京长电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发展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能源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根据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14日发布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变更的公告》,“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简称为“广州发展”。

    §1 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本报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1.3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公司负责人曹广晶、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勇、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绍平声明:保证本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2012年9月30日)

    上年度期末

    (2011年12月31日)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

    末增减(%)

    总资产159,042,382,787.07158,385,026,444.240.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72,387,108,165.8668,240,305,387.426.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4.38714.13586.08
     年初至报告期末

    (2012年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436,584,169.0763.1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935663.13
     报告期

    (2012年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末

    (2012年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94,145,383.668,640,436,047.6259.13
    基本每股收益0.35120.523759.1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35090.518663.10
    稀释每股收益0.35120.523759.1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3412.17增加2.56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8.3312.05增加2.69个百分点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2012年1-9月)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7,670,495.6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4,000.0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90,942,093.92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16,846,760.6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4,379,530.27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影响利润总额)111,083,819.92
    减:所得税影响数27,770,954.98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合计(影响净利润)83,312,864.94
    减: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997.50
    影响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非经常性损益合计83,311,867.44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374,696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

    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2,956,290,592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261,594,75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257,559,750人民币普通股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57,559,750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重阳投资有限公司81,750,086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67,388,676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64,106,604人民币普通股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62,915,349人民币普通股
    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56,400,000人民币普通股
    广东电网公司52,521,975人民币普通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三峡财务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除此之外,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情况。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 不适用

    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项目较上年期末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1)应收票据比上年度期末减少7.05亿元,减少比例为93.28%,主要原因是兑付到期票据所致。

    (2)应收账款比上年度期末增加27.37亿元,增加比例为209.10%,主要原因是三季度为公司发售电高峰期,发电量超出上年度较多,且电费回收具有一定的滞后期,故期末应收账款比上年度期末增加较多。

    (3)其他流动资产比上年度期末减少3.85亿元,减少比例为99.99%,主要原因是收回到期委托贷款所致。

    (4)长期股权投资比上年度期末增加14.06亿元,增加比例为19.49%,主要原因:一是长电创投认购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1.20亿股,认购价格为5.20元/股,增加投资6.24亿元;二是公司认购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9340万股,认购价格为6.42元/股,增加投资约6亿元。

    (5)短期借款比上年度期末增加183.98亿元,增加比例为55.7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上年度期末减少241.01亿元,减少比例为98.10%,主要原因是为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调整了债务结构,通过短期融资券偿还部分到期长期债务所致。

    (6)应交税费比上年度期末增加14.92亿元,增加234.86%,主要原因是本期发电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应缴税费相应增加。

    (7)其他应付款比上年度期末增加1.45亿元,增加比例为35.19%,主要原因是本期发电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应缴财政规费相应增加。

    2、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利润表项目较上年同期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1)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41.96亿元,增加比例为26.49%;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23.13亿元,增加比例为36.56%。主要原因是三季度长江来水偏丰,公司发电量增加所致。

    (2)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6.21亿元,增加比例为20.82%,主要原因是上年利率升高翘尾影响所致。

    3、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较上年同期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59.74亿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售电收入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33.95亿元,主要原因是投资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3.18亿元,投资收回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30.77亿元,两相抵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50.17亿元,主要原因是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215.98亿元,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165.81亿元,两相抵减,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1、2010年8月3日,中国证监会核发了《关于核准豁免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要约收购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核准豁免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因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而增持公司不超过900,514,357股股份,导致合计持有公司不超过12,375,000,000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75%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2012年8月18日,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确认本次增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详见公司于2012年8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情况的公告》。

    2、2012年8月27日,公司作为售电方,与购电方华中电网有限公司签订了《2012年度葛洲坝水电站购售电合同》。详见公司于2012年8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购售电合同》。

    3、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参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长电创投通过竞价方式参与认购湖北能源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认购总金额为624,000,000元,认购120,000,000股。所认购股份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详见2012年9月27日湖北能源发布的《新增股份变动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4、2012年9月17日,公司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三峡地下电站第二批资产收购事宜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地下电站收购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收购地下电站第二批资产,并授权董事会负责实施。目前三峡地下电站第二批资产收购已实施完毕。详见公司于2012年9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峡地下电站第二批资产交割情况的公告》。

    5、长电创投委托三峡财务公司向清能置业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期初余额1.4亿元,本期已全部收回。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1、为避免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问题,公司发行上市前,控股股东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不直接或间接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从事与公司营业执照载明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并促使其附属企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不经营导致或可能导致与公司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产生竞争的业务。

    2、公司设立时,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承诺若公司因葛洲坝电厂改制重组过程中涉及为他人担保事项被要求承担担保责任,在公司实际承担该等责任之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或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的下属公司将补偿公司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有关该承诺的详细情况请参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告的《招股说明书》。

    3、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和公司在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承诺:

    在2015年之前,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将不低于55%,但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增加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上市交易或转让不受上述限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获得流通权的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的,将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4、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和公司在《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的相关约定及承诺:

    (1)鉴于长江三峡技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部分土地相关处置手续尚未办理完毕,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和公司约定在相关交易条件具备时,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将持有的三峡发展公司100%股权出售给公司,公司承诺购买前述股权;

    (2)根据公司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签署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协议》及《三峡债承接协议》的相关约定,公司同意于交割日零时起承继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99、01、02、03四期三峡债各期债券发行文件中发行人的权利和义务,承接目标三峡债各期债券截至交割日零时尚未清偿的本金及各期债券最近一次付息日至交割日零时的应付利息,并承诺自交割日起按照目标三峡债各期债券发行文件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兑付义务。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承诺,如投资者要求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继续履行兑付义务,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将向该部分投资者履行相应的兑付义务;

    (3)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承诺:对重大资产重组中转让给公司的目标资产中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建筑物,在符合国家政策法规要求并具备办证条件的情况下,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将及时协助长江电力及相关公司对上述房屋建筑物办理以长江电力及相关公司为权利人的产权登记手续。如长江电力及相关公司因上述房屋建筑物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而遭受任何损失,由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予以补偿;

    (4)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承诺:自长江电力重大资产重组发行之股份登记在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名下之日起,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在长江电力重大资产重组中以资产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5)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承诺:长江电力重大资产重组后,对于长江电力及其下属子公司存放于三峡财务公司的存款,如因三峡财务公司丧失偿付能力导致长江电力及其下属子公司损失,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将自接到通知30日内,按审计结果以现金方式对该损失进行等额补偿。

    5、公司与湖北省国资委、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共同承诺:湖北能源置入资产未实现盈利预测数额时,就实际净利润与盈利预测数的差额款,湖北省国资委、长江电力、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将按重大资产重组前持有湖北能源的股权比例,在三环股份当年年度报告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等合法方式向三环股份足额补偿。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等均严格遵守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2012年5月25日,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2年7月5日,公司发放现金红利4,201,230,000.00元,利润分配方案已按期实施完毕。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广晶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900 股票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12-033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2年10月30日上午采用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10月23日以传真或送达的方式发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应到11人,实际出席会议11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葛洲坝电站机组设备更新改造增容项目的议案》。

    葛洲坝电站机组已运行30多年,水轮机汽蚀及发电机设备老化现象非常严重,为保障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需要对机组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同时利用技术进步实现机组增容。

    从1998年开始,葛洲坝电站开始启动机组更新改造增容研究工作。2011年,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公司制定了葛洲坝电站机组设备更新改造增容工作计划,从2012年开始,结合机组的扩大性检修,逐步将19台单机容量125MW的机组全部改造增容为150MW,电站总装机容量与原设计相比将增加475MW。目前,公司正在进行葛洲坝电站机组设备更新改造增容项目的报批工作。

    同意公司对葛洲坝电站机组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增容,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对后续机组设备改造增容所涉及的拆除的资产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处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另,李宏光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同意聘任薛宁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

    薛宁同志简历

    薛宁,男,1973年10月出生,管理学硕士,高级工程师。1998年8月至2004年7月,中国三峡总公司工程建设部工作;2004年7月至2011年12月,任中国三峡总公司(2009年9月27日,“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更名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后更名为“办公厅”)秘书处秘书。2011年12月至今,任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