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叶洋友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叶林富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陈德锋 |
公司负责人叶洋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林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德锋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4,405,920,112.04 | 4,164,326,859.27 | 5.80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047,887,366.37 | 1,099,380,937.14 | -4.6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42 | 1.49 | -4.7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66,609,240.11 | 16.74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36 | 16.74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782,950.70 | 23,803,342.61 | 185.2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9 | 0.032 | 125.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9 | 0.030 | 35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9 | 0.032 | 125.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61 | 2.16 | 增加0.4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61 | 2.02 | 增加0.45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69,366.9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206,529.0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4,574.10 |
所得税影响额 | -478,984.95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232.00 |
合计 | 1,533,983.25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78,023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叶洋友 | 33,079,360 | 人民币普通股 |
叶立春 | 27,640,932 | 人民币普通股 |
叶小根 | 24,422,484 | 人民币普通股 |
叶林富 | 23,311,988 | 人民币普通股 |
叶洋增 | 15,773,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徐君明 | 12,532,708 | 人民币普通股 |
项兆云 | 11,101,924 | 人民币普通股 |
叶世君 | 9,107,405 | 人民币普通股 |
陈华才 | 8,326,924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冬琴 | 7,719,736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应收票据 | 4,792,192.47 | 2,000,000.00 | 139.61 | 本公司收取工程款票据 |
预付账款 | 18,648,324.82 | 66,109,299.94 | -71.79 | 本公司期末预付材料采购款减少 |
其他应收款 | 185,010,522.74 | 122,507,721.70 | 51.02 | 本公司期末施工保证金增加 |
长期待摊费用 | 331,758.86 | 604,583.82 | -45.13 | 子公司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摊销后余额减少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2,447,920.17 | 43,476,788.22 | 43.64 | 本公司内部交易抵销而计算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
应付票据 | 40,000,000.00 | 0 | 本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往来款 | |
应付账款 | 254,330,051.27 | 382,187,446.17 | -33.45 | 本公司应付工程材料款支付,期末余额减少 |
应付职工薪酬 | 23,749,234.50 | 45,614,080.59 | -47.93 | 本公司在春节前支付了2011年度的职工工资 |
应付利息 | 21,135,461.09 | 12,360,899.57 | 70.99 | 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及取得银行借款,应付利息相应增加 |
其他流动负债 | 202,325,899.61 | 402,862,925.11 | -49.78 | 本公司归还了短期融资券2亿元 |
长期借款 | 286,800,000.00 | 164,000,000 | 74.88 | 子公司云南腾达运通置业有限公司取得银行项目借款2.5亿元 |
应付债券 | 102,908,888.88 | 0 | 子公司钱江四桥公司发行了2年期的中小企业私募债 | |
资本公积 | 24,960,979.20 | 104,739,996.22 | -76.17 | 本公司购买云南腾达运通置业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差额部分冲减资本公积 |
专项储备 | 10,332,456.33 | 5,850,352.69 | 76.61 | 本公司按规定计提的安全生产费增加 |
少数股东权益 | 19,295,143.43 | 28,278,412.87 | -31.77 | 本公司购买云南腾达运通置业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后余额减少 |
利润表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财务费用 | 27,278,287.35 | 19,968,513.01 | 36.61 | 银行借款增加,负担的利息相应增加 |
资产减值损失 | -6,872,756.35 | -2,263,235.21 | -203.67 | 本期应收账款比期初有较大减少,相应冲减坏账准备 |
营业外收入 | 2,367,753.18 | 5,189,743.89 | -54.38 | 本公司本期收取财政资助款减少230.64万元 |
营业外支出 | 433,894.95 | 133,711.88 | 224.50 | 本公司处置固定资产损失增加 |
少数股东损益 | -849,727.15 | -1,727,741.90 | 50.82 | 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亏损减少,导致少数股东损益相应变化 |
现金流量表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6,609,240.11 | -320,197,462.00 | 16.74 | 本公司退回收取的施工保证金增加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3,623,991.14 | -10,672,235.33 | -1,339.47 | 本期转存一年期定期存单5,000万和受让少数股东股权款支付增加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5,108,178.91 | 178,388,239.49 | 65.43 | 本期子公司发行了私募债券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姚汉昭、姚汉林因内部承包本公司广东省清涟高速路A5标段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相关情况详见2008年至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的相关内容),本报告披露日前,公司接到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判决书((2010)清中法民二重字第1号),要求本公司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工程施工结算款851.401501万元及相应的利息给姚汉林、姚汉昭。
由于本公司不服上述判决,已于2012年10月17日正式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因此,上述判决结果暂时不能生效。诉讼所涉及到的广东省清连高速路A5标段建造工程已经竣工并通过验收,正在结算之中,因此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产生影响。
2、 2012年5月31日,公司接到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抄告单【二零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浙办第25号】,文件内容为"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等八部门关于报送我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近期整改意见的请示"。文件中把 "路桥至泽国至太平公路(路桥段)"项目列为"先行停止收费的普通收费公路项目和收费点",要求该收费点于2012年5月31日之前先行停止收费。公司已严格遵照文件要求于2012年5月31日停止了相关收费并就上述事项进行了公告(详见公司临2012-020号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正在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协商包括债权债务、人员安置及相关补偿等问题。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洋友
2012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 600512 股票简称 腾达建设 股票编号:临 2012—035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于2012年10月19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2年10月29日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中的4,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个月,即从2012年11月9日至2013年5月8日止,到期将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董事会承诺:公司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
独立董事意见:此议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情况下,我们认为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可行的,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东北证券认为:腾达建设本次使用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已发表同意意见。本次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10%,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单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没有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腾达建设已出具相关承诺: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此次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且将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我公司同意腾达建设使用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
由于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因此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但需前次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归还于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后,方能实施。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2-036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于2012年10月19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2年10月29日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同意公司董事会提交的《2012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并一致认为:
1、公司2012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三季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2年前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同意《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将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中的4,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更好地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监事会要求: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10月29日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