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贺怀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梅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郎刘毅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5,679,121,356.38 | 22,874,386,501.85 | 12.2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5,258,273,518.66 | 5,309,558,342.06 | -0.9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3.47 | 3.50 | -0.86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71,208,052.23 | 505.79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38 | 505.79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610,825.85 | -34,379,295.68 | -93.20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02 | -93.2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1 | -0.05 | -98.85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02 | -93.20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16 | -0.65 | 减少2.25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03 | -1.56 | 减少2.31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533,221.17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61,538,200.00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1,561,942.88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430,381.36 |
所得税影响额 | -16,170,242.68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17,445.38 |
合 计 | 48,409,615.01 |
2.2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77,595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782,953,937 | 人民币普通股 | |
巩义市供电公司 | 21,028,905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668,064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413,413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7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河南第一火电建设公司 | 2,415,19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341,768 | 人民币普通股 | |
张记军 | 1,8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仝清龙 | 1,838,590 | 人民币普通股 | |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1,552,392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2012年9月30日 | 2011年12月31日 | 增减比例 | 变动原因 |
在建工程 | 2,087,618,861.65 | 1,079,230,134.81 | 93% | 主要为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增加所致 |
工程物资 | 118,835,599.19 | 15,568,708.39 | 663% | 主要为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增加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31,183,253.17 | 12,940,974.81 | 141% | 主要为本期增加长期融资顾问费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0,922,338.28 | 54,926,354.84 | 47% | 主要为本期计提可抵扣亏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所致 |
应付票据 | 5,958,723,001.49 | 4,502,763,710.62 | 32% | 主要通过票据结算的货款增加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7,124,004.19 | 41,087,023.75 | -83% | 主要为支付上年度绩效工资所致 |
应交税费 | -283,402,157.06 | -118,423,581.19 | -139% | 主要为本期固定资产进项税增加和汇算交纳上年度所得税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32,388,158.07 | 1,086,912,560.41 | -42% | 主要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和长期借款到期支付所致 |
应付债券 | 2,459,583,854.17 | 1,475,589,062.50 | 67% | 主要为本期新发行10亿元公司债券所致 |
专项储备 | 14,160,353.91 | 29,043,188.94 | -51% | 主要为本期专项储备使用增加所致 |
项目 | 2012年1-9月 | 2011年1-9月 | 增减比例 | 变动原因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1,588,670.79 | 28,276,753.43 | -59% | 主要为应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
资产减值损失 | 4,097,289.08 | 6,417,643.81 | -36% | 主要为本期计提坏帐准备减少所致 |
投资收益 | 1,394,015.99 | 27,233,691.31 | -95% | 主要为永联煤业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
营业外收入 | 69,800,686.84 | 52,362,146.17 | 33% | 主要为本期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
所得税费用 | 943,800.35 | 112,734,432.44 | -99% | 本期利润下降所致 |
项目 | 2012年1-9月 | 2011年1-9月 | 增减比例 | 变动原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1,208,052.23 | 94,290,746.09 | 506% | 主要为本期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79,566,412.84 | -1,582,430,132.73 | 44% | 主要为本期在建工程投资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41,396,292.92 | 3,133,235,321.72 | -60% | 主要为去年同期配股收到的现金影响所致 |
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2年3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2012年4月16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并于2012年7月2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887号文核准,本期债券发行工作于2012年8月30日完成,共募集资金10亿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和偿还银行贷款,以上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关于其持有股份获得流通权后的交易或转让限制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豫联集团特别承诺:自非流通股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每股股价不低于5元。若自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发红股、转增股本、配股、派息等情况使股份数量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收盘价格亦相应调整。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遵守了其作出的上述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预计公司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可能发生大幅度变动。主要原因:一是铝价持续低位徘徊;二是下游铝加工企业开工不足;三是公司上半年部分煤矿开工不足等。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以及河南证监局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就利润分配原则、形式、条件和比例、决议程序和机制、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以及调整分红政策的条件和决策机制、对股东利益的保护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并于2012年8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过该议案。
公司根据自身发展战略,在保持稳健发展的同时,强化回报股东意识,制定了科学、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时,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与投资者的长效沟通机制,充分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意见。董事会和管理层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修订后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现金分红实施情况。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贺怀钦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