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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2-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13 证券简称:北玻股份 公告编号:2012053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对辖区上市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豫证监发[2012]329号)精神,对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一、公司上市前股东关于公司上市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全体原始股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高学明先生及其关联股东冯进军、高学林、冯意刚、陈玉珍承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

      2、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

      3、在上述承诺期届满后,除法人股东富春成长(原深圳首创)和荣盛投资外,其他自然人股东(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承诺:无论本人是否还在公司任职,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特殊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批准,根据监管部门有关规定解除此项锁定。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至公告日,各承诺人均严格履行了承诺。

      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高学明先生承诺:

      本人目前未从事或参与与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和行为。为避免与公司产生新的或潜在的同业竞争,本人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在商业上对公司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拥有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上述承诺在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或者在公司任职期间有效,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因此而给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至公告日,承诺人均严格履行了承诺。

      三、其他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高学明先生承诺:

      自本承诺签署之日起,任何由两境外专利案(两境外专利案指:英国以及加拿大专利案,具体内容详见《招股说明书》第四章《风险因素》第五项《诉讼赔偿风险》以及《重大事项提示》)给洛阳北玻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均由本人负责以现金方式足额补偿,上述“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1)洛阳北玻及其控股子公司履行两境外专利案判决的支出、迟延履行金、罚款等;

      (2)洛阳北玻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资产因两境外专利案而被扣押查封及由此造成的损失;

      (3)因履行两境外专利案判决而给洛阳北玻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的其他损失。排除洛阳北玻及其控股子公司、洛阳北玻其他股东与上述损失有关的一切风险。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至公告日,承诺人均严格履行了承诺。

      特此公告。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