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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2-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12-033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10月24日,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通讯方式)的通知。于2012年10月30日上午汇总表决结果,会议的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 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新增20亿元借款用于市场商户专项委托贷款业务的议案》。

    【向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新增总额20亿元的银行借款,用于市场商户专项委托贷款业务。借款由义乌小商品城恒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承诺提供的专项贷款成本在基准利率与基准下浮10%之间,贷款期限灵活。委托贷款的商户以中国小商品城商位使用权质押,风险可控。中国工商银行义乌分行为委托贷款办理行,工行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手续费,履行委托办理行的职责,此项业务仍由浙江中国小商品城惠商投资管理分公司办理,并按贷款额收取1%的服务费。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增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人员调整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 金方平

    委员: 吴波成、金贵潮、荆林波、黄速建、吕长江、史晋川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黄速建

    委员: 金方平、吴波成、李承群、史晋川、荆林波、樊勇明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吕长江

    委员:董连兴、鲍江钱、汪一兵、樊勇明、黄速建、史晋川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史晋川

    委员:王春明、赵金池、胡根法、吕长江、樊勇明、荆林波

    上述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三、 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12-034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第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定于2012年11月21日(周三)召开2012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2年11月21日上午9:30;

    2、股权登记日:2012年11月16日(周五);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义乌市福田路99号海洋酒店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新增20亿元借款用于市场商户专项委托贷款业务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11月16日(周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QFII 凭QFII 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5)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参加会议时提供原件(信函及传真应在2012年11月20日16: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方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参见附件1)。

    2、登记时间:2012年11月20日9:00- 16:00。逾期不予受理。

    3、登记地点:义乌市福田路105号海洋商务写字楼16层证券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浙江省义乌市福田路105号海洋商务写字楼

    (2)邮政编码:322000

    (3)电 话:0579-85182812

    (4)传 真:0579-85197755

    (5)联 系 人:许先生、吴小姐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公司(本人)出席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新增20亿元借款用于市场商户专项委托贷款业务的议案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前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 √ "。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签署日:2012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