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皇氏甲天下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2-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乳业 公告编号:2012–049
广西皇氏甲天下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关于要求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关联方对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披露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证监字[2012]39号)文件精神,广西皇氏甲天下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及股东、关联方承诺履行情况进行认真专项自查,截止目前公司及股东、关联方承诺履行情况良好,各项承诺均得到严格的履行。现将公司及股东、关联方仍在履行中的承诺事项披露如下:
承诺主体名称 | 未完成承诺事项说明 | 承诺履行开始时间 | 承诺履行结束时间 | 截止目前承诺履行情况 |
黄嘉棣董事长 | 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其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比例50%。 | 2009年12月15日 | 2013年1月6日及其担任公司董监高期间 | 正在严格履行 |
黄嘉棣董事长、张咸文副董事长 | 为避免今后与公司之间可能出现同业竞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公司控股股东黄嘉棣先生和主要股东张咸文先生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其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其本人将持续促使其控制的公司未来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公司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其将不利用对公司的控制关系进行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无论是由其本人或本人的其他控股子公司研究开发的、或从国外引进或与他人合作而开发的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新技术、新产品,公司享有优先受让、生产的权利;如果发生本承诺第4项的情况,其承诺会尽快将有关新技术、新产品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并尽快提供公司合理要求的资料,公司可在接到通知后三十天内决定是否行使有关优先生产或购买权。 | 2008年3月24日 | 作为公司控股股东、主要股东期间 | 正在严格履行 |
张咸文副董事长,何海晏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滕翠金总经理,谢秉锵副总经理 | 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比例50%。 | 2009年12月15日 | 在公司担任董监高期间 | 正在严格履行 |
广西皇氏甲天下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2012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18)承诺: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且公司承诺在本次将剩余超募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 2012年4月26日 | 2013年4月26日 | 正在严格履行 |
广西皇氏甲天下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承诺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进行投资银行理财产品。 | 2012年10月9日 | 长期 | 正在严格履行 |
特此公告
广西皇氏甲天下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