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承诺履行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0420 证券简称:现代制药 公告编号:2012-037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承诺履行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上市部函【2012】465号)要求,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历年来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自查,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所作出的承诺事项基本履行完成。
目前正在履行的承诺事项为股权分置改革承诺事项。2006年3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劵交易所、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发布《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公告》,公司及控股股东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以下简称“医工院”)作出以下承诺:
1、如果现代制药2007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低于9100万,或者2006 年、2007 年度财务报告未被会计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制度变更的因素除外),则在2007 年财务报告公告后的5个交易日内,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 股追送0.4 股。
2、在2005 年度股东大会上提议并赞同现代制药2005年度每10 股以资本公积转增10 股的分配方案。
3、医工院重点支持现代制药的发展,在适当的时机,将其拥有的优质资产以适当的方式注入现代制药。
4、在适当的时机,积极推进管理层持股计划,使公司管理层与全体股东共担风险,共享收益。
截止目前,其中三项承诺已履行完毕,第四项由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根据国资委关于央企股权激励尚不具备普遍推广的意见,目前尚不具备实施的条件。公司及控股股东将严格遵守承诺,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好相关信息的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