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三普药业 编号:临2012-057
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套期保值业务损失赔偿暨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电缆产业的主要原材料为铜铝,而铜铝的价格受国际大宗商品的影响波动较大。为规避公司主要原材料铜、铝、塑料、橡胶价格的波动风险,规范公司境内期货套期及连续现货保值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公司于2011年8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对相关的保值事项做了严格的规定。2012年8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根据公司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新远东电缆有限公司和远东复合技术有限公司分别通过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和南华期货有限公司在上海期货交易所开始对铜进行保值,操作方式是公司采供中心根据每月生产计划和合同情况,拟定相应保值申请上报公司保值业务领导小组审批,保值的持仓量须分别控制在上海期货交易所或中国电缆材料交易所审定的标准和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的额度内,操作交易员根据保值申请,结合市场行情,拟定保值计划以及详细操作方案,经采供分管领导审批通过后,报公司保值业务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资金调拨员依据保值业务领导小组副组长指示向公司相关账户转入保证金,操作交易员根据公司保值方案,确定保值头寸限额,选择合适的时机买入公司规定的品种。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如果需要进行实物交割了结期货或连续现货头寸时,应提前对现货产品采购员、交易员及资金调拨员等相关各方进行妥善协调,以确保交割按期完成。
针对损失公司按照《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全面自查,自查发现:由于公司相关人员未完全按照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违反了公司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中“选择合适的时机买入公司规定的品种”的规定,越权卖出了期铜,违反了第九章第三十六条“本制度规定所涉及的交易指令、资金拨付、下单、结算、内控审计等各有关人员,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的,交易风险由公司承担。超越权限进行的资金拨付、证券交易等行为,由越权操作者对交易风险或者损失承担个人责任”的规定以及第九章第三十七条“相关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进行资金拨付和下单交易,因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有权进行追偿”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套期保值业务全部损失约37,000万元分别由公司保值业务领导小组成员蒋锡培承担30,000万元、蒋华君承担5,000万元、陈海萍承担1,000万元、蒋泽元承担1,000万元,以上人员一致承认给公司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并同意承担赔偿责任,均表示有能力履行赔偿,承诺赔偿款将于2012年12月31日前到账。
蒋锡培担任公司控股股东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职务以及公司董事长职务,持有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60.8%的股份;蒋华君担任公司控股股东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职务以及公司董事职务,持有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8.2%的股份;陈海萍担任公司采供中心副总监职务,未持有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股票;蒋泽元担任公司采供中心副总监职务,持有公司股份1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
该交易事项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将根据交易实质进行判断处理并及时公告。
公司股票将于2012年11月2日开始复牌。
特此公告。
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一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