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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暨召开2012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关于公司及其股东、关联方
    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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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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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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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2-11-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614 900907 股票简称:鼎立股份 鼎立B股 编号:临2012—033

      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承诺履行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鼎立股份”)严格对照《通知》的规定进行认真梳理,现将本公司控股股东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公告如下:

      一、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在公司2006年进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购买控股股东资产期间,公司控股股东鼎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立集团”)为避免今后在企业运作中与本公司形成同业竞争,进行如下承诺:

      鼎立集团及鼎立集团所持有权益达50%以上的子公司(“附属公司”)将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联营)参与或进行与鼎立股份拟定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凡鼎立集团及附属公司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鼎立股份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鼎立集团会将上述商业机会让予鼎立股份。

      截至目前,该承诺正在履行中。

      二、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在公司2006年进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购买控股股东资产期间,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鼎立集团承诺:

      鼎立集团及鼎立集团控制的子公司将尽量避免与鼎立股份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如果关联交易难以避免,鼎立集团及鼎立集团控制的子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原则,按照市场价格公允地进行交易,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鼎立股份以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鼎立集团不要求或接受鼎立股份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给予现有股东的条件优于第三者给予的条件。若违反上述声明和保证,鼎立集团将对前述行为而给鼎立股份造成的损失向鼎立股份进行赔偿。鼎立集团保证将依照鼎立股份章程参加股东大会,平等地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损害鼎立股份用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该承诺正在履行中。

      三、股票不减持承诺

      2008年6月24日,鼎立集团承诺:

      若鼎立股份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低于20元(公司因分红、配股、转增等原因导致股份或权益变化时,将按相应比例调整该价格),鼎立集团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鉴于本公司于2009年4月实施了每10股转增7股的分配方案,目前该承诺价格实际为11.76元)

      截至目前,该承诺正在履行中。

      特此公告。

      

      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