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回报投资者宣传长效机制
⊙记者 孙霖 ○编辑 衡道庆
自投资者保护局下发《关于深入开展“积极回报投资者”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以来,上海证监局专门成立了“投资者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联席会议”,整合多方资源,拓宽投资者保护宣传渠道,并探索建立投资者保护宣传长效机制。
为确保活动得到有效落实,上海证监局专门制定了《上海证监局开展“积极回报投资者”主题宣传活动方案》,明确了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安排、具体分工、时间节点等各项内容。
为顺利开展本次活动,上海证监局广泛动员各方面力量,充分整合多方资源,确保了活动广泛深入开展。
8月14日,上海证监局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会议明确了本次主题宣传活动中辖区各行业协会的工作职责,要求各方形成工作合力,全方位开展宣传活动。会后,根据会议部署,各行业协会制定了主题宣传活动方案,明确了专门负责人员,并拨出专项经费,确保主题宣传活动深入、有效开展。
此后,上海证监局第一时间向辖区市场主体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积极回报投资者”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广泛动员市场主体开展宣传活动,并对活动相关事项作了详细部署。
据了解,活动开展过程中,监管部门积极向辖区上市公司、基金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宣传“积极回报投资者”的理念,将主题宣传活动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在现场检查工作中将投资者分红政策的制定与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等与投资者利益直接相关的事项作为检查重点。上海局还组织专题座谈会,邀请投资者反映良好的上市公司、基金公司介绍经验与做法,并鼓励和指导辖区市场主体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鼓励上市公司在其网站披露现金分红政策、财务指标、联系方式等,方便投资者查询,保障股东知情权与重大事项决策权。
为确保宣传活动效果,上海证监局还确立了普及投资基础知识、介绍理性投资和长期投资方法、保障股东权利、强化回报投资者理念等七项工作重点。
据记者了解,在开展积极回报投资者主题宣传活动过程中,上海证监局先后3次组织辖区部分上市公司召开了落实现金分红政策座谈会,传达现金分红相关监管要求,通报监管工作情况,要求各公司修订完善公司章程,明确现金分红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期间间隔、具体条件、最低金额或比例等内容;先后发布4期“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政策专题通讯”,介绍政策要求,监管动态等,督促上市公司提高对现金分红的认识,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加强股东权益保护。
经过持续监督,目前,前期排查出的10家未明确分红政策的上市公司目前均已完成章程修改,1家未执行章程分红条款的上市公司已经董事会审议并公告了201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截至目前,辖区共有129家公司提出了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占辖区公司总数的65%。
结合投资者的特点,上海证监局还通过各种形式不断拓宽宣传渠道。通过在信访电话中增设投资者教育语音提示,发动辖区市场主体积极组织编写专栏文章并通过主流报刊等传统媒体、大型财经网站和官方微博等新媒体多渠道进行投放等方式加强宣传。截至9月份,累计发布新闻稿件和专栏文章近600篇,发送短信1046万余条,先后组织开展证券、期货、上市公司行业的投资者保护宣传教育网上路演活动180场,以在线交流的方式,累计解答投资者提问7550人次。
在创新宣传方式方面,上海证监局丰富了“投资者之窗”手机应用软件内容,增加“积极回报投资者”专栏,并在局投资者教育触摸屏内安装供投资者浏览,在苹果软件商店、安卓市场、360手机助手等手机应用平台提供免费下载。
此外,上海证监局还采取组织报告会,播放公益广告,举办股民学校,宣传活动进高校、进社区等方式,通过积极行动有效拓宽了宣传渠道。截至9月份,共开展进社区、进高校投资者教育活动800余场,开设培训讲座近1700场,发放宣传材料72万余份。
为积极探索将投资者保护宣传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上海证监局还推动上海证券同业公会、期货同业公会组织编写针对中小学生的理财教育读本,目前,该套材料已顺利通过专家评审,下一步,将重点推动教材修订完善工作,并积极联系试点学校,尽快投入试用。
上海证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的同时,上海证监局还将坚持以监管促教育,以教育强监管的方针,将投资者教育工作纳入日常监管范畴,通过严格监管提升投资者教育工作水平,积极探索建立投资者教育长效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