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1398 股票简称:工商银行 编号:临2012-47号
证券代码:113002 证券简称:工行转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临时议案提交表决
●本行于2012年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刊载了《关于延期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将原定于11月2日召开的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11月5日召开。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2012年11月5日在本行总行B3学术报告交流中心举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92,664,807,889股,占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7810%。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姜建清董事长主持,本行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通过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票292,411,107,47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3%;
反对票11,994,9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弃权票241,705,4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6%。
新修订的公司章程须报送中国银监会核准。会议决定授权董事长、行长根据监管机构的修改意见作进一步调整或修订。
(二)关于《中国工商银行2012~2014年资本规划》的议案
同意票292,055,711,4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19%;
反对票402,141,6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4%;
弃权票206,954,8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7%。
(三)关于聘请201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票292,407,586,5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1%;
反对票48,300,5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5%;
弃权票208,920,7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4%。
本行已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行2013年度外部审计师。
本行现任外部审计师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行2012年度外部审计师将继续为本行提供相关服务。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已分别向本行确认,就本行不再续聘其为本行外部审计师的事宜没有其他需要通知本行证券持有人的事项。本行亦无其他有关不再续聘事宜需要通知本行证券持有人的事项。
上述第一项审议事项以特别决议案方式审议通过,第二项和第三项审议事项以普通决议案方式审议通过。关于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行分别于2012年9月14日及2012年10月2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