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燃气关于公司股东一致行动人成员变动完成的
提示性公告
提示性公告
2012-1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编号:临2012-032
深圳燃气关于公司股东一致行动人成员变动完成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接股东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信托”)通知,兴业信托关于公司股份的转让计划已执行完毕。兴业信托分别于2012年10月22日、2012年10月23日、2012年10月29日、2012年11月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148,500,000 股转让给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希望”)。
转让前,兴业信托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148,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兴业信托持有公司股票是受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南方希望委托。转让后,兴业信托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不再是公司的股东;南方希望持有公司148,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与一致行动人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8.33%。公司股东在本次转让前后并无实质性变化。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代为履行公告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