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二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简称:通葡股份 证券代码:600365 公告编号:临2012-056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补充提案的情况
2012年10月2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吉林省吉祥嘉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祥嘉德)书面提交的《关于增加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函》提出在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中新增《关于<截至2012年9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提案》。
鉴于第一大股东吉祥嘉德持有公司7.21%的股权,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提案程序合法,且该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告编号临2012-053),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作为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第二项议案,提请该次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介绍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会议时间:2012年11月5日上午9时。
2、会议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3 |
其中:内资股股东人数(有外资股公司适用) | |
外资股股东人数(有外资股公司适用) |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3,095,543 |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有外资股公司适用) | |
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有外资股公司适用) |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9.35 |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有外资股公司适用) | |
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有外资股公司适用) |
(三)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由董事长王鹏先生主持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内容 | 赞成票数 | 反对票数 | 弃权票数 | 赞成比例 | 是否通过 | |
1 | 关于公司向股东借款补充约定的提案 | 3,000,100 | 100% | 是 | ||
2 | 关于<截至2012年9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提案 | 13,095,543 | 100% | 是 |
注:关联股东:吉林省吉祥嘉德投资有限公司第一项提案事项表决过程中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金杜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2年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召开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公司2012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暨召开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2、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3、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