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2-41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祥见本公告第五部分“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一、本次重大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原告”)就与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买卖合同纠纷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近日,本公司收到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12)常商初字第236号,该案符合诉讼规定的受理条件,法院予以立案受理。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各方当事人
原告: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江苏省常州市青龙东路639号
被告: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住所地:无锡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长江南路17-6号
2、案件起因概况
原被告常年保持密切的合作伙伴关系。但去年底以来,受德国、西班牙等光伏市场大国削减对光伏组件终端市场的政府补贴以及美国、欧洲对我国光伏企业“双反”的影响,我国光伏业的产能面临供大于求的“过剩”局面,光伏市场行情持续低迷,光伏组件价格大幅下跌,组件厂商面临较大的经营困难。在此背景下,经多次催要无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就被告拖欠的价款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请求
(1)要求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价款59,243,417.58元,并承担自原告起诉之日起至付清之日止的银行贷款利息。
(2)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其他情况
就上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公司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2012)常商初字第236-1号《民事裁定书》。近日,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依法冻结被告银行存款6,160万元。
四、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公司(公司不存在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案尚未开庭。
本案存在如下诉讼风险:第一、如被告能够提供充分证据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将驳回或部分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的胜诉存在不确定性;第二、如被告没有财产或没有足够财产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将可能对未履行的部分裁定中止执行,原告的财产权益将可能暂时无法实现或者不能完全实现,原告对被告的债权的实现存在不确定性。
本案诉讼标的额为59,243,417.58元,因本次诉讼存在上述诉讼风险,公司本年度将可能计提大额坏账准备,从而对本年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本公司将对案件进展情况保持关注,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12)常商初字第236号
3、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2)常商初字第236-1号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