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天方药业 证券代码:600253 编号:临2012-050号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有媒体刊载了关于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医药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医药”)换股吸收合并(以下简称“本次重组”)相关事项的报道,为避免投资者对本次重组相关事项的误解,本公司针对本次重组的进展做出如下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重组已履行如下决策、批准程序:1、本次重组方案及相关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第十二次以及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重组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重组的总体安排;2、本次重组方案已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3、本次重组方案及相关事项已获得中国医药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就本次重组已履行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换股价格(6.39元/股)高于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的A股股票交易均价(5.85元/股),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重组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本次重组及相关事项将提交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重组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以及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核准或同意。本次重组能否最终成功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有关公司的任何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