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签署《全面金融合作协议》的公告
签署《全面金融合作协议》的公告
2012-1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2012-28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签署《全面金融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1月 6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签署了总金额为80亿元的《全面金融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有效期三年。
根据协议,双方将秉承“全面合作、平等互利、长期稳定、共同发展”的原则,建立良好的银企战略合作关系,促进银企共同发展和长期合作。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将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80亿元人民币合作额度,合作范围包括授信和融资服务、债务动态管理服务、资本市场专业化服务、投资银行、财务顾问和保险服务、咨询与培训服务、本外币产品保值服务、供应链金融授信服务、现金管理服务、电子系统服务等。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优先选择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作为金融业务主要承办银行。
公司与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将以此次签订《全面金融合作协议》为契机,把握机遇,通过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实现双方更广泛、更紧密的全面合作,为公司构建进口汽车全链条贸易服务体系提供坚实的保障,助推公司业务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