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短线交易的公告
关于公司股东短线交易的公告
2012-1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74 证券简称:汉商集团 公告编号:2012-020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获悉,合并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江斌先生、刘艳玲女士,出现短线交易本公司股票的行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12年10月26日,一致行动人江斌先生、刘艳玲女士、武汉市恒基实业有限公司合并持有汉商集团股份8,884,5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89%。2012年10月29日至31日,江斌先生通过竞价交易系统合计买入汉商集团201,940股,均价8.71元/股,最低买入价8.48元/股; 10月31日,刘艳玲女士通过竞价交易系统以8.87元/股减持汉商集团6,846股, 11月1日,江斌先生通过竞价交易系统以8.88元/股减持汉商集团9,246股,从而构成短线交易行为。按照此次短线交易的最高卖出价与最低买入价以及成交股数配比的计算方法,此次短线交易共获得收益3,669.94元。
二、本事项的处理
由于此次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七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江斌先生和刘艳玲女士将上述短线交易收益划入汉商集团账户,并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特此公告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