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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工程合同、中标公告
    2012-1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2-069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工程合同、中标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大工程合同

      近日,本公司与台山核电合营有限公司签订《台山核电北线道路K7+300~K14+320段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TSN2012081-C。

      (一)合同签署概况

      1、交易对方:台山核电合营有限公司。

      2、签署地点:广东省台山市。

      3、合同类型:施工总承包合同。

      4、合同标的:台山核电北线道路K7+300~K14+320段工程施工。

      5、合同期限:至2014年5月31日。

      6、合同金额: 170,935,099.00元。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该工程业主:台山核电合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立刚。

      注册资本:1,674,000万元。

      主营业务:投资、建设、拥有、运营和管理广东省台山市的首两台CEPR核电机组以及台山核电站的附属设施。销售台山核电站生产的电力(取得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注册地址:台山市台城桥湖路46号。

      该业主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2011年度本公司承接该业主“台山核电1#、2#核岛常规岛区域及辅助设施区污水处理站EPC总承包工程”,合同金额:4,149,260.20元。

      3、该业主实力雄厚,信用状况良好,履约能力有保证。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交易价格:合同价款170,935,099.00元。

      2、结算方式:按施工进度结算。

      3、合同生效条件: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承包方提交合法的、经发包人认可的履约保函且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

      4、履行期限:至2014年5月31日。

      5、违约责任:发包方、承包方违反该工程合同相关规定,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施工能力强,技术先进、工程技术人员充足,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2、该合同金额占本公司2011年度营业总收入的4.25%,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两个会计年度经营业绩将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该业主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对本公司履行合同产生一定的影响。

      (六)其他相关说明

      本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该合同的履行情况。

      备查文件:《台山核电北线道路K7+300~K14+320段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二、重大工程中标

      近日,本公司收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来的《中标通知书》(广州建交(公)中字【2012】第【4271】号),通知确定本公司为“广州市轨道交通七号线一期工程【施工4标】土建工程项目”的中标单位,中标价为人民币341,769,037元,项目工期822天。

      该工程的业主为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办公地址为广州市中山五路219号中旅商业城16楼,单位法定代表人丁建隆,主要负责广州市快速轨道交通系统的工程建设、运营管理和附属资源开发经营。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一会计年度本公司未承接该业主的工程。

      该中标通知书中标金额占本公司2011年度营业总收入的8.49%,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