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罗顿发展 证券代码:600209 编号:临2012-032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11月8日,接本公司控股股东——海南黄金海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通知:
集团公司2012年11月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本公司股份8,191,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7%,减持平均价格为5.75元。
截止2012年11月8日,集团公司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为33,96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74%。集团公司现持有公司股份为106,909,92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4.35%,仍为控股股东。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1月9日
股票简称:罗顿发展 证券代码:600209 编号:临2012-033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接公司第一大股东海南黄金海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海口国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投资”)通知,获知国能公司于2012年11月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出售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9,6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48%,减持平均价格为5.83元。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集团公司为罗顿发展的控股股东,持有罗顿发展128,640,929股股份,占罗顿发展总股本的29.30%。自2012年9月7日至2012年11月9日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其持有的罗顿发展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21,731,000股,占罗顿发展总股本的4.9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罗顿发展106,909,929股股份,占罗顿发展总股本的24.35%,仍为罗顿发展的控股股东。
在上述出售期间,集团公司已委托本公司刊登相关公告,详见2012年9月13日、2012年11月9日和11月10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集团公司之一致行动人国能投资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罗顿发展1,053,553股股份,占罗顿发展总股本的0.24%。自2012年9月7日至2012年11月9日止,国能投资将其持有的罗顿发展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219,600股,占罗顿发展总股本的0.05%。本次权益变动后,国能投资持有罗顿发展833,953股股份,占罗顿发展总股本的0.19%。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128,640,929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30%,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后,集团公司持有罗顿发展106,909,929股股份,占罗顿发展总股本的24.35%,仍为罗顿发展的控股股东。
四、2012年9月7日至2012年11月9日,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国能投资合计减持罗顿发展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共计21,950,600股股份,占罗顿发展总股本的5.00%。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就股东权益变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信息详见同日披露的《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1月9日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罗顿发展
股票代码:60020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海南黄金海岸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海口市人民大道68号北12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一致行动人名称:海口国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海口市沿江五路白沙园18号别墅三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九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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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
1、公司名称:海南黄金海岸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海口市人民大道68号北12楼
3、法定代表人: 李维
4、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
5、设立日期:1992年12月11日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主要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网络产品、通讯产品、化学分析仪器;电子产品,酒店管理与咨询;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服务;装饰工程设计、咨询与施工;农业综合开发。(凡需行政许可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
8、营业执照注册号:460000000073678
9、税务登记证号:琼国税登字460100284101881号;地税:460100284101881号
10、组织机构代码:62032795-2
11、主要股东名称及持股情况:李维先生持股海南罗衡机电工程设备安装有限公司80%,海南罗衡机电工程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持股集团公司40%,集团公司持股本公司24.35%(截止2012年11月9日)。
12、营业期限:自1992年12月11至2012年12月10日
13、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68号北12楼
14、通讯方式:0898-66163217
(二)一致行动人
1、公司名称:海口国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海口市沿江五路白沙园18号别墅三层
3、法定代表人: 侯跃武
4、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
5、设立日期:1996年6月4日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主要经营范围:酒店日用品、工艺美术品、办公设备、建材、装潢材料、家用电器销售,室内外装修装饰服务,农业投资开发。(凡需行政许可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
8、营业执照注册号:460100000098189
9、税务登记证号:琼国税登字46010062039686X号;地税:46010062039686X号
10、组织机构代码:62039686X
11、主要股东名称及持股情况:李维先生持股海口佳邦贸易有限公司60%,海口佳邦贸易有限公司持股国能投资50%,国能投资持股本公司0.19%(截止2012年11月9日)。
12、营业期限:自1996年6月4日至2016年6月4日
13、通讯地址:海口市沿江五路白沙园18号别墅三层
14、通讯方式:0898-6865628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情况
1、李维先生持股海南罗衡机电工程设备安装有限公司80%,海南罗衡机电工程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持股集团公司40%,集团公司持股本公司24.35%(截止201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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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维先生持股海口佳邦贸易有限公司60%,海口佳邦贸易有限公司持股国能投资50%,国能投资持股本公司0.19%(截止201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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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李维 董事长 中国 海口 否
昂健 副董事长 中国 海口 否
苏晓萌 董事总经理 中国 海口 否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达到、超过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除持有罗顿发展24.54%股份外,无持有、控制其它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第二节 持股目的
本次减持股份基于获取投资收益、自身经营需求及其他方面安排。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排除有继续减持的可能,届时将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自2012年9月7日至2012年11月9日止,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通过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和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罗顿发展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950,600股,达到公司总股本的5.00%。2012年11月9日为集团公司和国能投资拥有罗顿发展权益的股份减少变动达到信息披露法定比例的日期。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1、信息披露义务人集团公司在本次权益变动前,为罗顿发展的控股股东,持有罗顿发展128,640,929股股份,占罗顿发展总股本的29.30%。自2012年9月7日至2012年11月9日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其持有的罗顿发展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通过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21,731,000股,占罗顿发展总股本的4.9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罗顿发展106,909,929股股份,占罗顿发展总股本的24.35%,仍为罗顿发展的控股股东。
在上述出售期间,集团公司已委托罗顿发展刊登相关公告,详见2012年9月13日、2012年11月9日和11月10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集团公司持有罗顿发展的股份中无质押冻结情况。
2、国能发展情况
一致行动人国能投资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罗顿发展1,053,553股股份,占罗顿发展总股本的0.24%。自2012年9月7日至2012年11月9日止,国能投资将其持有的罗顿发展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219,600股,占罗顿发展总股本的0.05%。本次权益变动后,一致行动人国能投资持有罗顿发展833,953股股份,占罗顿发展总股本的0.19%。
3、截止2012年11月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减持罗顿发展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共计21,950,600股股份,占罗顿发展总股本的5.00%。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罗顿发展的上市交易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本公告书披露之日起前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一)集团公司买卖情况
1、2012年5月2日-10日,集团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本公司股份3,951,1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90%,减持平均价格为4.76元;
2、2012年6月12日-13日, 集团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本公司股份3,951,1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90%,减持平均价格为4.50元;
3、2012年7月17日,集团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本公司股份3,951,1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90%,减持平均价格为4.80元;
4、2012年9月5日-6日, 集团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本公司股份378,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86%,减持平均价格为7.22元;
5、2012年6月13日,集团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以4.55元误买入罗顿发展100,000股,同日,集团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以4.51元售出罗顿发展100,000股。
6、2012年9月12日,集团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本公司股份5,54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62%,减持平均价格为8.08元。
7、2012年11月7日,集团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本公司股份8,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2%,减持平均价格为6.19元。
8、2012年11月8日,集团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本公司股份8,191,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7%,减持平均价格为5.75元。
(二)国能投资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1、2012年8月17日-24日, 国能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本公司股份4,3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98%,减持平均价格为7.98元;
2、2012年9月12日,国能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本公司股份1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02%,减持平均价格为7.49元;
3、2012年11月9日,国能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本公司股份209,6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48%,减持平均价格为5.83元;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及罗顿发展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本报告书的披露网站www.sse.com.cn。
信息披露义务人:海南黄金海岸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维
签署日期:2012年11月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海口国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侯跃武
签署日期:2012年11月9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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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海南黄金海岸集团有限公司: 海口国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12年1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