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北钢铁 公告编号:2012-038
转债代码:125709 转债简称:唐钢转债
债券代码:122005 债券简称:08钒钛债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议无修改提案或增加新提案以及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1月9日14:30
(2)网络投票的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2年11月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2年11月8日15:00至2012年11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40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义芳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29名,代表股份6,993,501,280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8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5名,代表股份6,493,022,794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1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24名,代表股份500,478,486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1%。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6,948,599,8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99.36%;反对票23,613,50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34%;弃权票21,287,8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30%。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6,948,596,6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99.36%;反对票24,226,3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35%;弃权票20,678,2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29%。
(2)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6,948,595,7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99.36%;反对票24,266,90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35%;弃权票20,638,5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29%。
(3)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6,948,595,7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99.36%;反对票24,227,2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35%;弃权票20,678,2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29%。
(4)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6,948,525,6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99.36%;反对票24,297,3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35%;弃权票20,678,2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29%。
(5)上市场所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6,948,525,6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99.36%;反对票24,226,3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35%;弃权票20,749,2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29%。
(6)担保条款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6,948,525,6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99.36%;反对票24,297,3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35%;弃权票20,678,2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29%。
(7)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6,948,525,6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99.36%;反对票24,297,3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35%;弃权票20,678,2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29%。
(8)本次发行对董事会的授权事项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6,948,525,6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99.36%;反对票24,297,3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35%;弃权票20,678,2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29%。
(9)偿债保障措施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6,948,525,6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99.36%;反对票24,297,3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35%;弃权票20,678,2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29%。
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尚须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施。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张俊涛、李兆存律师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1月10日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北钢铁 公告编号:2012-039
转债代码:125709 转债简称:唐钢转债
债券代码:122005 债券简称:08钒钛债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的首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债代码“125709”,转债简称“唐钢转债”)将于2012年12月13日到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之后的5个交易日内,本公司董事会将按到期赎回价加上最后一年的利息偿还所有到期未转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赎回价按本可转债票面金额的110%计算”。“唐钢转债”到期赎回价格为110元/张(含税),利息为2元/张(含税),“唐钢转债”到期本息合计112.0元/张(含税)。
二、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和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唐钢转债”将于2012年11月29日停止交易。在停止交易后、转换期结束前,“唐钢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唐钢转债”转换为“河北钢铁”的股票。
特此公告。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