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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2-1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茂化实华 公告编号:2012-045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开展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广东证监[2012]185号)的要求,对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本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公司现对公司股东、关联方及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进行专项披露。具体如下表所示: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主体历年来尚未完成的承诺事项汇总表

    承诺事项承诺履行情况
    序号承诺类型承诺主体公布载体公布时间承诺内容承诺履行期限履行进度履行完成时间尚未履行

    部分的情况

    主体类型名称
    1

    重组承诺

    控股股东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的承诺书


    2005年4月1日

    五个协议或合同(即《还款协议》、《抵押合同(2份)》、《原料供应合同》、《资产转让协议》,涉及到泰跃公司作为第一大控股股东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泰跃公司愿意承担。如上述协议或合同中任何一项内容需茂化实华内部程序批准的,我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上述协议或合同投赞成票;如上述协议或合同不能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我公司将直接行使提案权,在2006年6月30日前的合理期限内,将上述协议或合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直接提案权的行使对《资产转让协议》除外)。《资产转让协议》项下的主业资产的转让不以茂化实华的再融资为前提条件。无承诺履行期限5个协议中4个履行完毕,尚有1个未实施2005年12月31日,《还款协议》、《抵押合同(2份)》《原料供应合同》已经履行完成。截止公告日,《资产转让协议》尚未实施。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资产转让协议》中的资产出售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需要公司具备经营规模和盈利水平相当的替代项目,但公司目前尚未确定合适的替代项目,故资产出售尚未进入实施阶段。如《资产转让协议》具备履行条件,北京泰跃履行所承诺事项不存在障碍。

    特此公告。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二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