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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11-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岳阳林纸 股票代码:600963 公告编号:2012-053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1月6日发出,于2012年11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11人,实际表决11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 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部分林业收购项目募集资金补充全资子公司湖南茂源林业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公告详见《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5000万元募集资金补充全资子公司湖南茂源林业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流动资金,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湖南茂源林业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二、 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2年11月28日上午10:00在湖南省岳阳市城陵矶洪家洲文化中心会议室召开201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名称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向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融资支持的议案。

      以上议案经2012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告详见《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股票简称:岳阳林纸 股票代码:600963 公告编号:2012-054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1月6日发出,会议于2012年11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监事5人,实际表决5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全资子公司湖南茂源林业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此次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以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为前提,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且承诺到期前足额、及时归还,符合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股票简称:岳阳林纸 股票代码:600963 公告编号:2012-055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湖南茂源林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茂源林业”)使用部分林业收购项目募集资金补充其经营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52 号文核准,于2010年12月20日-24日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共配售19,095.9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东认购3,160.29万股,无限售条件股东认购15,935.61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7.7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147,038.4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3,120.9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12月28日全部汇入本公司在兴业银行长沙星沙支行账号为368180100100080432的银行账户。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由其出具天健验〔2010〕2-30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2年10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075亿元,系由茂源林业用于林业收购项目的募集资金。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同时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决定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茂源林业经营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公司要求茂源林业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使用该部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并于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前,用其自有资金及时、足额归还。

      四、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5000万元募集资金补充全资子公司湖南茂源林业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流动资金,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湖南茂源林业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全资子公司湖南茂源林业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此次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以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为前提,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且承诺到期前足额、及时归还,符合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

      七、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保荐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全资子公司茂源林业的流动资金不构成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数额不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且将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因此,岳阳林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全资子公司茂源林业的流动资金是合理的、合规的。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股票简称:岳阳林纸 股票代码:600963 公告编号:2012-056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1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如下:

      一、 会议召开时间:

      2012年11月28日上午10: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

      湖南省岳阳市城陵矶洪家洲文化中心会议室

      三、 会议方式:

      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四、 审议事项:

      1、 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名称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向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融资支持的议案

      以上议案经2012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 会议出席对象:

      1、 截至于2012年11月21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六、 现场会议参加办法:

      1、 会前登记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

      2、 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 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城陵矶洪家洲

      邮政编码:414002

      联 系 人:顾吉顺

      联系电话:0730-8590683

      联系传真:0730-8562203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格式)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许可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表决指示:同意 反对 弃权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201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