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要闻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财富管理
  • 12:观点·专栏
  • A1:公 司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纵深
  • A5:公司·动向
  • A6:公司·融资
  • A7:研究·数据
  • A8: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股权的公告
  •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修订说明的公告
  • 烟台东诚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财政补贴的公告
  •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  
    2012年11月13日   按日期查找
    A2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23版:信息披露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股权的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修订说明的公告
    烟台东诚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财政补贴的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烟台东诚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财政补贴的公告
    2012-11-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75 股票简称:东诚生化 公告编号:2012-029

      烟台东诚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财政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对《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的批复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山东省设立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两区建设专项资金”)。公司符合两区建设专项资金扶持条件,经申请被批准给予相应资金扶持。

      近日,公司收到烟开财综指【2012】48号《关于拨付烟台东诚生化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山东省“两区建设专项资金”地方配套的通知》及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下拨的2011年山东省“两区建设专项资金”地方配套财政扶持资金580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收到的财政补贴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将于收到时计入递延收益,然后自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起,在该项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营业外收入。根据公司的会计政策,机器设备的折旧期为十年,该笔财政补贴将从设备正式投入使用起的十年内分期计入损益。公司预计本次收到的财政补贴款将会对公司2013年度起的未来十年经营期间的损益产生一定的正面影响。对该笔财政补贴的具体会计处理,以相关部门对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验收后,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