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售资产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12-049
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资产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因美”或“公司”)股票于2012年11月13日开市起复牌。
2、为专注婴童食品业务,本公司拟出售婴童用品等业务及相关资产;
3、本次转让尚未有明确受让方,交易时间、交易对方尚无法确定;
4、本次转让能否取得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如需)的审议通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提案概述
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J.V.R INTERNATIONAL LIMITED提交董事会办公室的《关于建议公司专注婴幼儿食品业务、出售婴童用品等业务的提案》,建议公司专注做精做强婴童食品主业、出售婴童用品等业务(包括杭州贝因美婴童生活馆有限公司100%股权、杭州比因美特孕婴童用品有限公司100%股权、杭州丽儿宝日用品有限公司100%股权及杭州宏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提议公司董事会审议此事项。
公司接此提案后,拟聘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对提案涉及的婴童用品等业务进行审计和评估,待各相关事宜准备完毕,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提案涉及的婴童用品等业务情况
本次提案涉及的婴童用品等业务包括杭州贝因美婴童生活馆有限公司100%股权、杭州比因美特孕婴童用品有限公司100%股权、杭州丽儿宝日用品有限公司100%股权及杭州宏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100%股权等,根据公司2010年审计报告,涉及转让标的资产合计营业收入17,553.11万元,占公司2010年营业总收入的4.36%,合计净利润-1,587.44万元,合计净资产-1,943.82万元,合计总资产为8,792.22万元,占2010年经审计公司总资产的3.31%;根据公司2011年审计报告,涉及转让标的资产合计营业收入24,433.91万元,占公司2011年营业总收入的5.17%,合计净利润-1,566.14万元,合计净资产-3,039.96万元,合计总资产为9,118.41万元,占2011年经审计公司总资产的2.13%。
三、风险提示
1、交易标的范围、时间、作价及交易对方尚未确定的风险
本次资产转让事宜需经审计、评估才能确定交易标的范围和最终价值,同时尚未有明确受让方,交易时间及交易对方尚未确定;
2、审批风险
待相关审计、评估完成后,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本次资产转让能否取得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如需)的审议通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其他风险
根据股东提案,公司本次拟资产转让所涉及的全部债权债务由资产购买方承担。由于本次资产转让将涉及债权债务转移及人员安置,相关方能否同意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四、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认为,转让婴童用品等业务后,公司将收回其投资,有利于集中资源用于婴童食品主业的发展,致力于主业的做精做强,实现公司管理资源的有效配置,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
特此公告。
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