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12-042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议案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 于2012年10月27日发出会议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2-040)。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1月13日下午14:00时
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11月12日至2012年11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11月1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11月12日15:00至2012年11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县云集路1152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尧根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46,532,3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83%。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39,796,8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53%。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735,4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6,531,01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9%;反对1,300股,占0.001%;弃权0股,占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经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