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1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511 股票简称:国药股份 公告编号 临2012-026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于2012年10月25日发出,并刊登在当天的《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会议于2012年11月13日上午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主持,出席会议的限售流通股股东代表1名代表210,701,472股,非限售流通股股东代表3名代表8,050,700股,合计代表218,752,172股,占总股本的45.69%,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召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法定表决权数。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议案。
由于本项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表决结果非关联股东代表8,000,000股同意,共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99.37%,0股弃权,50,700股反对,通过此项议案。
(以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友邦律师事务所张明澍、李红军律师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大会的人员资格以及大会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