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2-060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19,36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45,520 万股的42.53%,恒邦集团持有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2011年10月12日,恒邦集团将持有的本公司IPO前发行的限售股1,000万股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给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详见本公司于 2011 年10 月 19 日发布的《关于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0-038))。
2012年7月2日,本公司对全体股东实施 2011 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2,760万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45,520股。
近日,公司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恒邦集团的通知:
11月5日,恒邦集团将质押于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本公司2,000万股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11 月8日,恒邦集团将上述2,000万股用于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人民币贷款20,000万元提供质押担保,相关质押登记于2011年11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日为2012 年11月 8日,该项股权质押期限自2012年11月8日至借款合同到期日止。本次恒邦集团持有的2,000万股用于银行贷款质押担保,占持有本公司股份19,360万股的10.33%,占本公司总股份45,520万股的4.39%。
截止目前,恒邦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9,360万股中共质押19,360万股,占持有本公司股份的 100 %,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42.53%。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