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12-39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1月1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11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控股股东向锡林矿业控股子公司储源矿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鉴于: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钼金属价格持续低迷,尽管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矿业”或“本公司”)采取开源节流,通过调整出矿段、提高出矿品位等多种积极措施,但仍难以扭转赤峰储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称“储源矿业”)亏损的局面;为维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在无法确定储源矿业还款能力的情况下,本公司未向其提供财务资助。
为维系储源矿业日常运营,控股股东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集团”)向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兴业集团锡林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林矿业”)之控股子公司储源矿业(兴业集团持有储源矿业49%股权)提供持续免息财务资助,用于补充运营资金。
截至2012年10月31日,兴业集团已累计向储源矿业提供财务资助1.35亿元,期末余额2,197.58万元;预计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兴业集团仍将向储源矿业提供财务资助2,500万元(具体金额以期末财务部门统计数据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朱广彬先生、丁春泽先生和曾华春先生就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董事会在发出《关于控股股东向锡林矿业控股子公司储源矿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认可,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2、前述财务资助用于维系储源矿业日常运营,有利于缓解其资金压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遵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要求履行了关联交易必需的审议程序,公司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前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认为:该财务资助未约定还款期限,不计利息,本公司及所属企业不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属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该财务资助能够维系储源矿业日常运营,有利于缓解其资金压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吉兴业先生、吉兴军先生、李建英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