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2012-028号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12年11月13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北京?国际大厦C座15层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11月9日以邮件和送达方式发出。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委托1人。董事徐兴建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委托董事宁桂兰代为表决。公司3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贾洪浩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部分董事的议案》。
徐兴建、侯琦先生因工作调动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徐兴建、侯琦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信达投资有限公司提名,拟改选于帆为公司董事;根据公司股东正元投资有限公司提名,拟改选吴振清为公司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提名进行了审核,独立董事对上述提名发表了独立意见,经审阅于帆、吴振清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任的职位。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第五十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附:于帆先生简历
于帆,男,1963年3月生,汉族,中共党员,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获学士学位,高级经济师。于帆先生先后在国有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从事投资融资管理、金融产品研发、债权管理、证券管理等工作,具有较深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曾任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研发部副经理、投资部经理、资产中介部经理、信贷部经理、债权管理部高级经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现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融资业务部总经理。
吴振清女士简历
吴振清,女,1974年12月生,汉族,毕业于北京工商大学会计专业,获得学士学位,曾任北京大北软件有限公司销售部副经理、时代胜恒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现任正元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在重庆市设立信达地产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信达地产五年发展规划纲要,实现布局西三角地区的战略目标,拟在重庆市设立信达地产的全资子公司。
1、拟注册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
2、拟注册资本:5000万元,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为单一股东。
3、拟公司名称:重庆信达置业有限公司。以工商部门正式核准名称为准。
4、拟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5、拟公司性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第五十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近期召开第五十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北京?国际C座17层,会议时间另行通知,审议议案为:
1.《关于改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部分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2012-029号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12年11月13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北京·国际大厦C座16层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11月9日以传真和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朱江先生主持,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成员3人,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部分监事的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薛丽女士因工作调动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公司监事会对薛丽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股东正元投资有限公司提名,拟改选刘金平先生为公司监事(简历附后),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刘金平先生从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经审阅刘金平先生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任的职位。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第五十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刘金平先生简历
刘金平,男,1988年1月生,汉族,毕业于山东财经大学审计学专业,获得学士学位,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现任明天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审计专员、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