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签署《厂房无偿使用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ST方向 公告编号:2012-52号
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签署《厂房无偿使用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为支持本公司做大、做强主营产业,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2012年11月13日,控股股东-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物机电”)控股子公司--内江市浩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江浩鹏”)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内江金鸿曲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鸿曲轴”)签订了《厂房无偿使用协议》。
协议主要内容为:内江浩鹏将其名下位于内江市市中区甜城大道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处厂房(内江市房权证市中区字第201219522号,建筑面积3423.99平方米,原内江方向集成电路有限责任公司房产;内江市房权证市中区字第201219521号,建筑面积16623.34平方米,原内江方向液晶显示设备有限公司房产;内江市房权证市中区字第201219518号,建筑面积8108.61平方米,原内江方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房产)部分面积无偿提供给金鸿曲轴使用,无偿使用面积分别为2808平方米、6716平方米、6318平方米。
2、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厂房无偿使用期限:2012年10月1日至2014年10月1日。
二、协议主体介绍
甲方:内江市浩鹏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恩惠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800万元
股本结构: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100%控股
注册地址:内江市市中区甜城大道经济技术开发区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1日
经营范围:对汽车销售业、商业及房地产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证书经营);自有房屋租赁。
乙方:内江金鸿曲轴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朝晖
注册资本:500万元
股本结构: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100%控股
注册地址:内江市中区牌楼路57号
成立日期:2005年5月25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制造、销售:汽车配件、柴油机及配件、碎石机及配件、曲轴;批发、零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机械电器设备(不含汽车)、化工原料(不含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品)、五金、交电(不含无线电发射及卫星通讯接收设备)、仪器仪表;仓储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后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主要经营情况:截止2012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30938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669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39779万元人民币。
三、协议主要内容
内江浩鹏将其名下位于内江市市中区甜城大道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三处厂房(内江市房权证市中区字第201219522号,建筑面积3423.99平方米,原内江方向集成电路有限责任公司房产;内江市房权证市中区字第201219521号,建筑面积16623.34平方米,原内江方向液晶显示设备有限公司房产;内江市房权证市中区字第201219518号,建筑面积8108.61平方米,原内江方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房产)部分面积无偿提供给金鸿曲轴使用,无偿使用面积分别为2808平方米、6716平方米、6318平方米。上述厂房无偿使用期限为两年,即自2012年10月1日至2014年10月1日。
四、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控股股东为支持公司发展,由其控股子公司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厂房,且无偿使用,将降低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成本,保证主营业务生产场所的稳定,提高主营业务盈利水平,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稳定、持续发展。
五、协议审议程序
本次签署协议的双方属于关联方,本次协议的签署属于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协议的签订无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备查文件
内江市浩鹏投资有限公司与内江金鸿曲轴有限公司签署的《厂房无偿使用协议》。
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