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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2-1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 广联达 公告编号: 2012-024

      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对北京辖区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京证公司发[2012]182号)要求,就公司及其股东、关联方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清理和自查,包括自公司上市至今已完成和尚未完成的承诺事项。现就仍在履行中的相关承诺履行情况公告如下:

      一、 上市前公司股东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116名股东承诺:自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承诺期限:2010年4月16日—2013年5月24日

      截至公告之日,该承诺正在严格履行中,未出现承诺人违反承诺的情况。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若发生离职情形,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至公告之日,该承诺正在严格履行中,未出现承诺人违反承诺的情况。

      三、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承诺:本人除公司外,未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与公司业务有竞争性业务关系的企业。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至公告之日,该承诺正在严格履行中,未出现承诺人违反承诺的情况。

      四、公司股东追加股份限售的承诺

      1、股东鞠成立承诺:于2013年5月24日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103,072股,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承诺期限:2011年3月29日—2013年5月24日

      截至公告之日,该承诺正在严格履行中,未出现承诺人违反承诺的情况。

      2、股东吉喆等29人承诺:于2013年5月24日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579,784股,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承诺期限:2011年7月5日—2013年5月24日

      截至公告之日,该承诺正在严格履行中,未出现承诺人违反承诺的情况。

      3、刁志中等15名管理层股东承诺:自愿将所购公司股份(含此次购买及以后派生出的权益性股票)从购买结束之日起至2013年5月24日予以锁定。

      承诺期限:2012年7月19日—2013年5月24日

      截至公告之日,该承诺正在严格履行中,未出现承诺人违反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