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805 股票简称:*ST炎黄 公告编号:2012-069
江苏炎黄在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炎黄在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已于2012年11月13日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2年11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卢珊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人员分别是:卢珊女士、赵庆龙先生、王宏先生、金悦平先生、胡约翰先生(独立董事)、毛澜波先生(独立董事)、沈延红女士(独立董事),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重新聘请公司保荐机构办理股票恢复上市及委托代办股份转让的议案》
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保荐机构的议案》,公司于2007年4月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恢复上市之保荐及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根据公司申请恢复上市工作的具体情况及进展,公司决定终止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上述《恢复上市之保荐及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拟聘请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保荐人,如果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则委托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进入全国性的场外交易市场或者符合条件的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的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份重新确认及股份转让系统的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二、《关于召开201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会议通知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炎黄在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805 股票简称:*ST炎黄 公告编号:2012-070
江苏炎黄在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七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召开时间:2012年12月3日下午1:00
2、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 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5、 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2年11月2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
(3)公司律师等。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的名称
1、审议《关于重新聘请公司保荐机构办理股票恢复上市及委托代办股份转让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以上提案内容刊登在2012年11月17日深圳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授权股东账户卡;法人股股东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
2、登记时间:2012年11月30日
3、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外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方式。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2)委托人在股权登记日的持股证明;
3)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
4)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会议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 址:江苏常州新北区太湖东路9号软件园创业楼B座806室
单 位:江苏炎黄在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13022
联系电话:(0519)85130805、85119993
传 真:(0519)85130806
联 系 人:卢珊、封永红
2、会议费用:会议预计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
特此通知
江苏炎黄在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
江苏炎黄在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参加江苏炎黄在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重新聘请公司保荐机构办理股票恢复上市及委托代办股份转让的议案》 |
注: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印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