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总会计师赵运通先生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12-031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董事
兼总会计师赵运通先生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职工董事兼总会计师赵运通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赵运通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请求辞去公司职工董事及总会计师职务,该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赵运通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也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赵运通先生辞去公司职工董事及总会计师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赵运通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12-032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王启山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监事王启山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启山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监事会监事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王启山先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的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监事会时生效。此次监事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
公司监事会对王启山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12-033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2年11月16日在平顶山市平安大厦会议中心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4人,实际表决董事11人,张付有董事、杜波董事因另有公务委托于励民董事代为出席表决,卫修君董事因另有公务委托张建国董事代为出席表决,王立杰独立董事因另有公务委托耿明斋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表决。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关于聘任王启山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王启山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王立杰、陈继祥、袁世鹰、耿明斋、董超一致认为王启山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职务的职责要求,提名及通过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王启山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王启山先生简历如下:
王启山,男,1964年11月出生,汉族,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九矿副总会计师,香山公司总会计师,五矿总会计师,新峰矿务局总会计师,平禹煤电财务总监,神马股份监事,平煤股份监事,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监察审计部审计处处长、审计部部长。
二、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认为已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三、审议《关于公司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发行规模:(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在中国境内发行票面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45亿)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公司债券”)。
2、债券期限:(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10年期(含10年期),可以为单一期限或多种期限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3、债券利率:(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公司债券的利率水平及利率确定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调整债务结构。
5、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安排:(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无配售安排,直接面向市场和公众发行。
6、担保安排:(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拟由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上市安排:(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交易申请。
8、还本付息:(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同支付。
9、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限:(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自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事项的议案》
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安排,为合法、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公司债券相关工作,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就本次发行方案所作决议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和实施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数量、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多品种发行,各期及各品种发行规模、具体配售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是否设置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定价方式、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细节、偿债保证措施、担保事项、债券发行、登记注册、上市交易等与发行方案相关的全部事宜。
2、签署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及上市交易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保荐协议、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债券上市协议等,并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3、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中介机构、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具体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报及上市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上市的申报材料,签署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5、如果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券监管部门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出现变化,必要时对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进行调整(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6、在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7、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8、授权期限自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五、审议《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12-034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 2012年12月2日(周日)上午10:00
● 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民主路2号 平安大厦
●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根据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现将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2年12月2日(周日),上午10:00开始 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河南省平顶山市民主路2号 平安大厦
三、会议方式
现场召开
四、参加人员
1、截止2012年11月22日(星期四)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代理人出席,该代理人不必持有本公司股份;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见证律师。
五、会议议题:
序号 | 提 案 内 容 |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
1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否 |
2 | 关于公司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 否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事项的议案 | 否 |
4 |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否 |
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2年11月27日(星期二) 上午9:00~12:00, 下午2:30~6:00。
2、登记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矿工中路21号(经调大厦五楼)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综合处(邮编:467000)。
3、登记事项:
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个人股东身份证的复印件、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
异地股东可在11月27日下午6点前将上述证件的复印件用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至公司证券综合处登记。
4、出席股东大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七、与会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八、会议咨询
公司证券综合处投资者关系科,联系电话:(0375)2723076,传真:(0375)2726426,联系人:李宏杰、陆洋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部分授权,请具体注明)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