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第五届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2-078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五届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五届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12年11月11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于2012年11月16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尚继强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10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2人),副董事长向东通过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董事王建军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陆伟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张文中、吾满江·艾力均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均委托独立董事宋小毛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哈萨克斯坦斋桑油气项目调整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汇石
油”)哈萨克斯坦斋桑油气项目调整投资,投资金额由原计划总投资金额68,132万美元调整至137,008万美元,新增投资68,876万美元。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2012-079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哈萨克斯坦斋桑油气项目调整投资的公告》。
二、同意《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申请新增6.69亿美元银行借款额度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广汇石油哈萨克斯坦斋桑油气项目后续勘
探、开发等资金需求,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广汇石油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6.69亿美元的外汇中长期固定资产借款额度并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以广汇石油实际累计提款额为准。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2012-080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同意《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关于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已实施的《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全面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同意《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2012-081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2-079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
哈萨克斯坦斋桑油气项目调整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哈萨克斯坦斋桑油气项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投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项目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获得TBM公司49%股权,从而获取其在哈萨克斯坦东部斋桑地区所拥有的勘探许可证的49%权益后,共同与TBM公司对该地区所蕴藏的天然气、原油资源进行勘探、开发和生产。该项目于2009年8月18日取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疆广汇收购哈萨克斯坦斋桑油气区块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 [2009]2148号),核准:该区块采用油气同时开发方案,可建成项目5亿立方米/年天然气产能和50-69万吨/年稠油产能,同时配套建设110公里跨境输气管道。项目总投资68,132万美元,其中,收购价格4,052万美元,天然气勘探开发投资7,330万美元(含跨境天然气管道投资),稠油勘探开发投资56,750万美元。天然气和稠油勘探开发投资中49%由广汇股份承担,其中广汇股份自筹10636万美元,其余24816万美元通过银行外币贷款解决。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2年11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哈萨克斯坦斋桑油气项目调整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汇石油”)哈萨克斯坦斋桑油气项目调整投资,投资金额由原计划总投资金额68,132万美元调整至137,008万美元,新增投资68,876万美元。
三、调整项目投资的主要内容和原因
截止2012年11月,公司自筹资金10636万美元已全部到位,该项目经过3年的勘探评价及开发工作,基于最新的勘探进展,根据2012年4月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出具的《哈萨克斯坦斋桑油气项目技术经济评价》,公司拟对该项目投资金额进行调整。由原批复项目总投资68,132万美元调整至137,008万美元,新增投资68,876万美元,投资方按出资比例各自承担。调整投资的主要原因为:
1、经过前期勘探,除主构造及北东构造以外的新区勘探潜力巨大,勘探工作力度可进一步加大,需追加部分投资;
2、在天然气前期勘探评价基础上,一期天然气产能及跨境管线已基本建成;后续天然气勘探增储、稳产及产能扩建需要追加部分投资;
3、按照目前油田勘探评价进展,转为实质性开发阶段的稠油产能规模可比原投资计划中提高近一倍,预计该项目可建成5-6亿立方米/年天然气产能和100-110万吨/年稠油产能,新增产能需要追加部分投资;
4、结合广汇能源整体战略安排,将继续加大对中亚油气项目的投入,广汇能源拟再收购斋桑项目部分股权,以实现对项目的控股地位,同时确保对项目后期建设提供100%资金保证。
四、调整投资后斋桑油气田综合开发投资情况表
单位:百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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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涉及调整投资的其他安排
本次调整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及其他方式解决。
六、技术经济评价结论:
1、已发现资源规模评价
Sarybulak构造带目前已获批准天然气2C(C1+C2)级储量64.9亿方;Saybulk-NE区块侏罗系原油2C级储量2500万吨,已获批1265.1万吨(可采278.3万吨),是一个块状砂岩稠油油藏。Sarybulak构造带二叠系稠油油藏经S-6井评价进一步确认了原储量数据的合理性,地质储量10562万吨,是一整装的稠油资源。
2、油气产能规模评价
动用Sarybulak-Main区块和Sarybulak-NE区块落实程度高的64亿方天然气地质储量,采用天然能量开发,初期可建成5-6亿方/年的产能,稳产7年,累计采收率84.35%,可满足LNG工厂的需要。
Sarybulak-NE 构造侏罗系稠油动用地质储量2200万吨。采用蒸汽吞吐方式开发,可建成50-58万吨/年的产能,稳产4年,合同期结束累计采收率可达28.94%。
Sarybulak-Main区二叠系稠油S1井区和S2井区地质储量10562吨。动用地质储量8500万吨。采用水驱开发,可建成55-66万吨/年的产能,稳产9年,合同期结束累计采收率可达12.67%。
3、投资规模
斋桑油气项目总投资13.70亿美元。
4、项目估值及项目敏感性
经济评价结果表明:当长期Brent油价为90美元/桶时,天然气价格为190美元/千方时,经济评价指标中内部收益率为17 %。净现值为2.58亿美金。该项目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
七、本次调整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调整投资的目的是为了有效扩大稠油产能,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能源战略规划的长远发展需要,有利于增加公司境外获取资源的开发利用增值空间。
2、本次调整新增投资68,876万美元,有利于增强哈萨克斯坦斋桑油气项目的资本实力和筹融资能力,确保公司在哈国投资项目的良好信誉及口碑,稳步推进项目建设。
3、本次调整投资后的项目技术经济评价方案尚需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董事会第五届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出具的《哈萨克斯坦斋桑油气项目技术经济评价》。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2-080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
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汇石油”);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公司为广汇石油担保金额为6.69亿美元;
●累计为其担保金额:截止2012年9月30日,公司为广汇石油累计担保金额为77,804.07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0。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2年11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申请新增6.69亿美元银行借款额度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广汇石油哈萨克斯坦斋桑油气项目后续勘探、开发等资金需求,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广汇石油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6.69亿美元的外汇中长期固定资产借款额度并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尚继强
企业住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6号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需取得专项审批待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书后方可经营,具体经营项目期限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和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书为准):石油产业的投资;石油化工产品的研究开发;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石油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
广汇石油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2年9月30日,广汇石油资产总额为213,442.11万元,负债总额158,631.46万元,净资产为54,810.64万元,净利润为167.15万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广汇石油拟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6.69亿美元的外汇中长期固定资产借款额度,贷款期限为13年,宽限期为66个月,采用分期提款方式,贷款年利率采用浮动利率。根据贷款银行的要求,本次借款由本公司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汇集团”)共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以广汇石油实际累计提款额为准,分两期合同执行,第一期贷款合同金额为1.6046亿美元;并同意在条件成就时签署5.0854亿美元的第二期贷款合同。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广汇石油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2005]120号)的规定,且被担保对象广汇石油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一致通过了本次担保事项。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止2012年9月30日,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591,371.93万元人民币,其中,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586,503.25万元人民币,对控股股东广汇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4,800万元人民币,对购买液化天然气(LNG)汽车的用户提供担保68.68万元人民币,均不存在担保逾期现象。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董事会第五届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广汇石油截止2012年9月30日财务报表;
3、广汇石油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2-081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2月3日(星期一)上午10:30时开始;
●股权登记日:2012年11月26日;
●会议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公司董事会第五届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公司201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2年12月3日(星期一)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开始,预计会期半天;
3、会议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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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议出席对象
1、2012年11月26日下午15:00时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法律顾问。
四、参会方式
1、登记时间:2012年11月27日、28日北京时间10:00-18:00;
2、登记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法:
①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②法人股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上海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帐户卡、有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③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本公司所在地邮戳日不晚于2012年11月28日18:00)。
五、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邮政编码:830002
3、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倪娟
4、电话:0991-2365211,0991-3719668
5、传真:0991-8637008
所有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董事会第五届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1、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4、对可能纳入议程的临时提案有( )/无( )表决权。如果有表决权,对关于( )的提案投赞成票;对关于( )的提案投反对票;对关于( )的提案投弃权票;
5、对1—4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 )/不可(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上海证券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自然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