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12-024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11月16日上午在公司技术中心大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共2名,代表股份79,433,70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3.24%,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文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大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审议,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9人组成,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未提异议)。本次选举表决采用累积投票制,具体情况如下:
1、选举张文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为:79,433,70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选举幸柳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为:79,433,70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选举欧阳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为:79,433,70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4、选举钟健如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为:79,433,70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5、选举周小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为:79,433,70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6、选举范秋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为:79,433,70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7、选举刘婵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79,433,70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8、选举周灿鸿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79,433,70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9、选举汪洪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79,433,70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推选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进行换届选举。监事会提名周发来先生、陈均耀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本次选举表决采用累积投票制,具体情况如下:
1、选举周来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为:79,433,70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选举陈均耀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为:79,433,70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上述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李健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三、律师见证情况
根据公司法律顾问现场见证并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和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次大会的审议结果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国声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12-025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2年11月16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公司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一致选举张文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一致选举欧阳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张文东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范秋栢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意聘任钟健如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秘书,任期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及财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总裁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钟健如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及财务负责人,任期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意聘任张东霞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组成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同意对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等四个专业委员会作如下调整:
1、同意周小华先生、欧阳璟先生、汪洪生先生、刘婵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周灿鸿先生为主任委员;
2、同意张文东先生、周灿鸿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汪洪生先生为主任委员,工作组成员:范秋栢先生、欧阳璟先生、钟健如先生、周小华先生、幸柳斌先生、刘婵女士。
3、同意张文东先生、周灿鸿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刘婵女士为主任委员,工作组成员:范秋栢先生、欧阳璟先生、钟健如先生、周小华先生、幸柳斌先生、汪洪生先生。
4、同意范秋栢先生、周灿鸿先生、汪洪生先生、刘婵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张文东先生为主任委员,投资评审小组组长范秋栢先生,投资评审小组副组长周灿鸿先生,投资评审成员欧阳璟先生、周小华先生、幸柳斌先生、钟健如先生。
以上人员任期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刘婵女士、周灿鸿先生、汪洪生先生对董事会聘任的总裁、财务总监及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事宜均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可以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
张文东、欧阳璟、钟健如、周小华、范秋栢、幸柳斌、周灿鸿、刘婵、汪洪生简历详见2012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布的公告“临2012—021号”。
张东霞,女,1972年出生,大专文化,1997年11月始服务于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信息员、证券部主管、董事会办公室主管,2010年12月至今任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分管证券事务业务)。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12-026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2年11月16日在股份公司六楼2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到会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到会监事的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和书面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推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推选周来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项决议以书面表决结果为:有效表决票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周来发先生简历详见2012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布的公告“临2012—022”。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