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757 股票简称:长江传媒 编号:临2012- 054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11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开前,公司已于2012年11月12日以书面方式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公司董事均收到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2 年 11月 16日发布的《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一)》(公告编号:临 2012-055)。
2、《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2 年 11月 16日发布的《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二)》(公告编号:临 2012-056)。
特此公告。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11月16日
股票代码:600757 股票简称:长江传媒 编号:临2012- 055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海豚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豚传媒”)。
2.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海豚传媒办理2,500万元人民币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海豚传媒所作的银行授信业务担保金额总计为2000万元,实际发生额为0万元 (不含本次担保额)。
3.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4.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总计为2000万元(银行授信业务),实际发生额为0万元(含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包括本次担保金额)。
5.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为支持海豚传媒发展,同意为海豚传媒向交通银行水果湖支行办理2,500万元人民币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方情况介绍
海豚传媒:注册资本6,600万元,经营范围为:公开发行的国内版书刊(新华书店包销类除外,有效期至2012年3 月25 日);卡通及动画产品设计、制作;影视剧、动画片、影视广告、影视专题片的策划、制作、发行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业务;作者权益代理;版权代理;纸张、儿童服饰、玩具、文具制作与销售。截至2011年12月31日,海豚传媒总资产18,530.63万元,净资产9,975.65万元,资产负债率46.17%。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公司现持有海豚传媒51%的股份,自然人夏顺华、方媛媛分别持有海豚传媒25%、24%的股份。
三、担保主要内容
海豚传媒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交通银行水果湖支行申请办理2,500万元人民币银行授信。由本公司为该事项向上述银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总计2000万元(含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包括本次担保金额),其中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本公司无逾期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为海豚传媒提供银行授信业务担保,系海豚传媒生产经营的需要。被担保的海豚传媒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海豚传媒经营正常,因此,提供担保的风险是可控的。此项担保有利于缓解海豚传媒资金需求,保证其生产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符合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 号文件的规定,提供担保的有关批准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11月16日
股票代码:600757 股票简称:长江传媒 编号:临2012- 056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二)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湖北新华银兴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银兴”)。
2.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新华银兴办理1,500万元人民币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新华银兴所作的担保金额总计为0万元 (不含本次担保额)。
3.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4.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总计为2000万元(银行授信业务),实际发生额为0万元(含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包括本次担保金额)。
5.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为支持新华银兴业务发展,同意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为新华银兴向交通银行水果湖支行办理1,500万元人民币银行贷款业务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方情况介绍
新华银兴:注册资本1,000万元,成立于2012年7月4日。经营范围为:对MALL数字影院、文化产业、娱乐行业、餐饮行业的投资(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方可经营)。截至2012年9月30日,新华银兴总资产972.82万元,净资产973.3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0。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现持有新华银兴60%的股份,湖北省电影发行放映总公司持有40%股权。
三、担保主要内容
新华银兴因项目建设推进需要,向交通银行水果湖支行申请办理1,500万元人民币银行贷款。由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为该事项向上述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四、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总计2000万元(含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包括本次担保金额),其中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本公司无逾期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为新华银兴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系新华银兴项目建设推进的需要。被担保的新华银兴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新华银兴经营正常,因此,提供担保的风险是可控的。此项担保有利于缓解新华银兴资金需求,保证其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符合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 号文件的规定,提供担保的有关批准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