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华数集团收购中广有线部分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12-111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华数集团收购中广有线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数集团”)的通知,鉴于中广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有线”)拥有包括浙江省温州、绍兴、绍兴县、上虞、舟山在内的有线电视城市网络,基于推进浙江“一省一网”整合的需要,华数集团与上海中广四通传媒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四通”)、四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四通集团”)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基本协议,收购其持有的中广有线的股权。
股权转让基本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一、华数集团与中广四通的股权转让基本协议:
1、截止协议签署之日,中广四通持有中广有线31.8%的股权。根据中广四通与中广有线及中广有线其他股东业已达成的协议及安排,中广四通及中广四通的关联方拥有对中广有线2.26亿元的债权;该等债转股完成后,中广四通有可能持有中广有线41.68%的股权。
2、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协议后,于2012年12月31日前就中广有线股权转让签署更详尽的正式协议。
3、完成中广有线股权转让的先决条件:
1)中广四通已经依法取得法律要求其应当取得的第三方的同意(如有);和
2)华数集团已就本协议和正式协议及其项下的交易取得所有有关政府部门的同意、批准及许可。
二、华数集团与四通集团的股权转让基本协议:
1、截止协议签署之日,四通集团持有中广有线1.5%的股权(该1.5%的股权有可能因中广有线股东的债转股行为而被稀释,若届时该1.5%的股权被稀释的,则协议项下的交易标的调整为被稀释后的股权。
2、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协议后,于2012年12月31日前就中广有线股权转让签署更详尽的正式协议。
3、完成中广有线股权转让的先决条件:
1)四通集团已经依法取得法律要求其应当取得的第三方的同意(如有);和
2)华数集团已就本协议和正式协议及其项下的交易取得所有有关政府部门的同意、批准及许可。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1月20日